湛江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關于辦理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及移交的告知書
各建設單位:
為助力我市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加強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及移交工作的規范性,現結合工作實際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辦理建設工程檔案驗收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檔案驗收采取承諾制驗收制度。
具體操作:各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GB/T50328-2019)要求將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完成立卷,并經湛江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以下簡稱“城建檔案館”)核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及有關參建單位人員對建設工程檔案完成自行驗收,形成《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報告》。建設單位在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上傳簽章齊全的《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報告》、《關于限期報送建設工程檔案的承諾》和單位(子單位)竣工驗收報告(均為原件掃描版),即可辦理。
二、辦理建設工程檔案移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建設單位應自該工程通過竣工驗收起六個月內,按照《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GB/T 50328-2019)的要求,向城建檔案館報送移交一套符合規范要求的竣工檔案資料(含電子檔案),并申領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證明文件。
如建設單位自該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仍未移交檔案,城建檔案館將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函告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并按照信用管理規定記入信用檔案,同時在工程建設行業和政府相關信用網站公開。
特此告知。
湛江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
2024年9月27日
(咨詢電話:2220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