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省下達地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以此件為準)
各有關單位:
為了全面加強市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我局制定了《湛江市2024年度省下達地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由于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印發的申報指南內容存在錯誤,予以作廢,以此次印發的文件為準,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質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報送我局廣告監督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科。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過去3年內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局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能嚴格遵守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項目任務。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請申報單位按申報指南要求填寫申報書,加蓋公章,并上傳相關資料電子版到我局廣告監督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科郵箱。
(二)形式審查。市市場監管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經公示后進入評審階段。
(三)項目評審。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湛江市 2024年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
(四)項目立項。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評審結果,確定擬立項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下達立項通知。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 2024年4月11日17時,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福濤,聯系電話:0759-3586192電子郵箱:zjzscqbh@163.com;
通訊地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樂怡路16號4樓412室;業務科室: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科。
附件:
3、內外貿一體化企業知識產權海外保護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指南.docx
4、地理標志產品培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地理標志產品灣區認證項目申報指南.docx
6、湛江市2024年度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申報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