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水務局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湛江市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的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湛江市水務局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湛江市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的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已屆滿。為確保政策連續性,持續規范我市建設項目配套節水設施的建設與使用,遏制新建環節浪費,提高用水效率,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實施辦法的通知》(湛府〔2021〕93號)規定,修改標題為《湛江市水務局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湛江市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的管理辦法》(湛府規〔2025〕6號),并延長有效期至自2030年5月31日。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制定節水“三同時”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節水設施定義;明確了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節水設施要求,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的要求,節水設施驗收要求,節水鼓勵政策,相關法律責任等。
三、主要內容解讀
1、什么是節水三同時,其適用范圍如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五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應當制定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這就是節水“三同時”。本辦法適用于湛江市市區范圍內使用公共供水及自備取水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的審核和驗收。
2、什么是節水設施,有什么鼓勵政策?
節水設施包括節水型用水器具、工藝、設備、計量設施,如居民家庭用的安裝有限流器的水龍頭,一次用水量不大于6.0L的蹲便器,還有國家推薦或規定使用的節水工藝。另外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設施也屬于節水設施。在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水務局會同相關部門給予表彰。政府部門將進一步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對獲得市級、省級節水型企業、單位、小區稱號的企業單位、小區物業給予一定獎勵。
3、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應當符合什么技術要求?
《辦法》第七條規定,(一)單位產品取水量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用水定額標準,民用建筑符合《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二)用水器具及器材應當選用符合《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以及其他國家行業節水標準的產品;(三)凡建設項目安裝制冷設備并采用水冷機組的,均應當設計建設相應的水循環系統工程,水循環利用率在95%以上;(四)凡生產中配置的各類用水設備,均應當設計建設相應的重復用水裝置,間接冷卻水循環率≥95%,直接冷卻水循環率和鍋爐蒸汽冷凝水回用率≥60%;(五)凡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水,均應當設計建設相應的工藝水回用設施,工藝水回收利用率達到行業標準以上;(六)單體再生水利用設施應當按照《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建筑中水設計規范》和《城市再生水工程設施驗收規范》等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
4、建設節水設施需遵循哪些程序?
在規范建設程序方面,《辦法》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建設單位等做出相關明確規定。
其中,設計單位應當按照節水措施方案以及國家相關標準、規范進行用水節水設施的設計,優先采用先進的節水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當按照相關規范和技術標準對項目中涉及用水節水設施的設計進行審查。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節水設施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保證節水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應當將節水設施建設納入質量監督全過程,對違反設計標準的責令其整改。項目節水設施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節水主管部門申請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