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湛江市培育優質中小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湛江市培育優質中小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優質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下同)培育工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據
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2022〕63號)
2.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2〕3號)
三、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共四章十七條。分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培育措施、保障措施。
第一章工作目標,共一條。明確力爭到2025年,在全市范圍內累計培育300家以上優質中小企業,其中,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200家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家以上。
第二章重點任務,共七條。明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職責。
第三章培育措施,共六條。結合湛江本地市級情況,從企業認定、園區培育、企業融資、人才培育、數字化提升、用地用法等方面支持培育優質中小企業。
第一條是明確對2022年以來,被認定(含復核)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含復核)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含復核)的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相同項目獲得上述2個或以上榮譽稱號的,按最高獎勵級別對企業或項目進行一次性獎勵,不重復獎勵。
第二條是鼓勵縣(市、區)對成功從湛江市行政區域以外引入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落戶的省級以上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給予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對聚集1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產業園區授予專精特新園區牌匾,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以上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第三條是明確企業融資支持。引導銀行機構針對專精特新企業推出專屬融資服務,通過信貸風險補償項目等方式促進優質中小企業融資,開展專精特新企業股權融資對接專項行動。
第四條是明確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的專精特新企業,探索擇優賦予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揭榜掛帥”或自主舉薦名額。建立多層次人才培訓體系,實施“新粵商”培訓工程,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省內外高級研修班培訓。
第五條是明確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走數字化產業集群之路,對質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數字化賦能,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帶動上下游企業10家以上的給予一定獎勵,相關獎勵標準參照湛江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計劃等文件執行。
第六條是用地用房支持。將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用地需求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專門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規劃切分并供應一批中小工業地塊,鼓勵由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拍掛供應。向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出讓土地、分割轉讓產業用房時,所考核的投資強度與稅收貢獻等標準可調低不超過30%。將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員工納入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給予配租。
第四章保障措施,共三條。明確要加強組織協調、加強資金支持、加強典型宣傳,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機制,明確目標,調動政府部門、服務機構、相關企業多方協同落實行動方案。
政策原文: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湛江市培育優質中小企業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