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門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讀
本次予以廢止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為《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繼續執行湛江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方案的通知》(湛部規2019-3、湛發改價格〔2019〕7號),解讀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說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標準,授權市人民政府制定,2020年后如國家無新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繼續執行湛江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方案的通知》(湛部規2019-3、湛發改價格〔2019〕7號)》中規定,“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2020年1月1日至今,國家、省均未出臺有關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標準的新規定。
根據規范性文件管理相關規定,予以廢止。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8日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廢止部門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原文:
http://www.yitengguoji.cn/zjsfw/bmdh/fzggj/zwgk/bmwj/content/post_155563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