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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
網站地址 | http://www.yitengguoji.cn/zjfgj/ |
地 址 | 湛江市赤坎區海濱大道北路169號 |
工作職責 | 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發展改革領域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建議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市價格調控工作,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擬訂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措施,組織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財政、金融和土地政策措施。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承擔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 (五)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推動實施市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按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重大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 (六)組織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區域發展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各類重大區域發展平臺,組織擬訂推進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灣城市群中心城市、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湛茂都市圈建設和老區振興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和建議,統籌協調推進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對接海南自貿區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 (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措施,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綜合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并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擬訂重要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八)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協調。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有關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數字經濟發展重大政策和項目,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十一)推進實施全市可持續發展規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十二)擬訂綜合能源發展規劃、發展計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的發展和運行調節工作,推進能源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開展能源合作工作。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監察。推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參與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國家、省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宏觀經濟管理上來,研究全市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和趨勢,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推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強化健全全市發展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健全全市發展規劃和國家、省發展規劃銜接機制,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市發展規劃的導向作用。 3.創新完善宏觀調控,強化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引領作用,加快形成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綜合施策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保持經濟在合理區間運行。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價格改革,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綜合分析全市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推進鐵路和民航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交通建設項目。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綜合運輸,承擔道路、水路、鐵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公路、水路、鐵路、機場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 2.與市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落實生育政策的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3.與市商務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落實各級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會同市有關部門協調推進開發區改革發展,牽頭負責全市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有關工作。市商務局負責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協調管理。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各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協調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申報、調整及相關建設發展評價工作。各類開發區存在一區多牌,或區塊、面積交叉重疊的,由市人民政府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并按照業務接受省有關部門指導。 市發展和改革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有關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 4.與市投資促進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區域發展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各類重大區域發展平臺,組織擬訂推進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灣城市群中心城市、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湛茂都市圈建設和老區振興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和建議,統籌協調推進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對接海南自貿區等有關工作。市投資促進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計劃,負責做好與國內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和友好往來工作,承擔北部灣經濟合作組織聯絡處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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