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本機關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機構職能和內設機構情況;
2、本機關財政預決算信息;
3、本機關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府規章;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5、行政審批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審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6、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7、其他服務事項;
8、依法主動公開其他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通過湛江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為:http://www.yitengguoji.cn)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機關門戶網站(網址為:http://www.yitengguoji.cn/zjfgj/)的“政務公開”欄目公開,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欄目導航: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組織機構”、“政策法規”、“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其他”三部分等信息。
2.信息搜索:設有正文、名稱、文號、發文單位等多種查詢條件。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受理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信息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區海濱大道北路169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
(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系電話:0759-3311834
傳真號碼:0759-3311834
郵政編碼:524044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9036/choice
(二)提出申請
向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湛江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網》或《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網》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網的《依申請公開》或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網《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依申請公開》申請辦理,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9036/choice
(3)電話咨詢。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辦理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詳見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2)。
(五)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以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電話:0759-3311834,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湛江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2:
湛江市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