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湛江鋼鐵煉鋼廠新增5號特厚板坯連鑄機工程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時間:2024-06-27 10:50:27 來源: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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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
報來《湛江鋼鐵煉鋼廠新增5號特厚板坯連鑄機工程節能報告》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的相關要求,我局對該項目節能報告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1、 湛江鋼鐵煉鋼廠新增5號特厚板坯連鑄機工程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2、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本項目擬擴建現有連鑄廠房,新建1臺2700mm雙流特厚板坯連鑄機,生產規模為年產合格板坯200萬t,同時改造E列輥道;建設5號特厚板坯連鑄機的10kV供配電系統和連鑄水處理設施的10kV供配電系統,2套供配電系統均由寶能變電站提供電源;搬遷改造中間罐傾翻除塵設施及影響廠房和連鑄機建設的能源介質管道和電纜;其他配套公輔設施適應性改造。項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后,年新增綜合能耗不高于6777.28噸標準煤(當量值),其中電力消耗量不高于3870.20萬千瓦時,焦爐煤氣不高于373.83萬立方米,天然氣消耗量減少30.47萬立方米;連鑄工序能耗不高于6.98千克標準煤/噸。
三、請你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
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藝及設備。并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2008)、《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等規范,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系。
四、請你司根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你司組織對項目節能相關情況進行驗收,并將節能驗收報告報我局留存,我局將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組織開展節能監察。
五、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兩年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項目如需變更,請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2號)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