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改革局關于吳川華和國際酒店有限公司實行蓄冷電價項目認定的復函
時間:2024-05-15 11:54:56 來源: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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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川華和國際酒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蓄冷電價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對你公司報來的材料審核,并會同供電部門實地核查,現復函如下: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蓄冷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7〕5073號)的規定,認定你公司已經建成位于吳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178號、使用水蓄冷技術的中央空調系統、為公司經營及辦公環境提供集中供冷的項目,符合實行蓄冷電價政策。
請你公司盡快與供電部門聯系,按照規定對該中央空調系統單獨安裝分時計量裝置,由供電部門抄表計量。蓄冷電價從供電部門對該系統單獨安裝分時計量裝置完成接電之日起執行。
如發現該項目存在弄虛作假情況、不屬于實行蓄冷電價政策的條件,我局將取消該項目執行蓄冷電價資格,并責令按規定標準補交電費。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