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湛江漓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6萬噸飼料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湛江漓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
報來《湛江漓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6萬噸飼料項目》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的相關要求,我局對該項目節能報告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湛江漓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6萬噸飼料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項目主要從事配合飼料的生產,預計年產配合飼料36萬噸。項目廠房總用地面積36252.06m2,建筑面積24434.23m2。項目將新建飼料生產車間、綜合樓、熱能供應車間、原料車間、成品車間、圓筒倉、機修車間以及道路、停車坪、警衛室等相關的配套設施。項目主要用能設備有粉碎機、制粒機、膨化機、烘干機、鍋爐等,主要用能種類包括電、天然氣和柴油。項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耗不高于6914.78噸標準煤(當量值),其中電力消耗量不高于3020.24萬千瓦時,天然氣消耗量不高于264.33萬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57.52噸;膨化水產飼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不高于32.01千克標準煤/噸,顆粒水產飼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不高于15.32千克標準煤/噸,畜禽配合飼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不高于10.30千克標準煤/噸。
三、請你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藝及設備。并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2008)、《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等規范,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系。
四、請你司根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你司組織對項目節能相關情況進行驗收,并將節能驗收報告報我局留存,我局將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組織開展節能監察。
五、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兩年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項目如需變更,請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2號)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