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政協第十四屆湛江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20230230號提案答復的函
梁晶晶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助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建議》(第20230230號)提案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辦理,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前期工作成效
(一)制度、規范領航發展。通過制定有關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的制度和規范,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如將“加強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列入《湛江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八大重點項目中,推動母嬰室建設;制定《湛江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指導我市公共場所的母嬰室建設,促進公共場所適育化改造。
(二)標準、標識指導建設。在《公共場所母嬰室配置推薦標準》《關于推進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指導下,我市大部門醫療機構、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均建設有母嬰室,設置:洗手池、尿布臺、座椅、洗手間、垃圾桶、插座、掛件鉤等基礎設施,為出門在外有需求的媽媽們提供舒適、安全、溫馨的環境。
(三)理順、摸清加強管理。目前,市區寸金橋公園、南國熱帶花園和中澳友誼花園等面積大或人流量高的15個公園,均配置了母嬰室。去年,我市醫療機構配置的母嬰設施建設也新增66家。通過實地排查,我市絕大部分母嬰設施都能按照配套布局要求和管理規范設置,在日常管理中有制定清潔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基本達到衛生、干凈的基本要求。
(四)宣傳、活動提高利用。一是將廣播、電視、新媒體平臺等線上渠道和張貼擺放母嬰健康書籍、雜志及宣傳貼圖、標語等線下模式相結合,加大母嬰室的宣傳力度,提升各類母嬰設施的使用率和服務可及性,切實發揮母嬰室的最大功效;二是通過利用5月20日世界母乳喂養日、“廣東雙百工程”社團活動和巾幗志愿服務等活動不斷提升母嬰室的知曉率、使用率,深化關愛婦女兒童的意識,營造生育友好、關愛母嬰的社會氛圍。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為推動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提質增效,進一步助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后期我局將繼續主動擔當,牽頭、協助相關單位完善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政策制定,依規依標落實母嬰室新建、改擴建等工作,強化母嬰室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爭取母嬰室建設在便民化、智能化、多樣化方面實現突破,推動母嬰室基礎設施建設上新臺階,提高市民生育意愿。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