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20220169號提案的答復
梁成章委員:
您提出《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汽車充電樁安全管理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案收悉,該提案提出要加強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汽車充電樁管理,按照規定科學做好布局并加強安全監管工作,有利于合理解決新能源汽車充電安全問題,是我市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保障。經研究,我局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迅速,在政策和市場的雙重支持下,逐步走向產業化和規模化。充電基礎設施屬于新型的城市基礎設施,是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配套產業。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要,是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質的需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學做好新建住宅充電基礎設施配建工作。我市認真落實新建住宅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要求,正在研究制訂相關文件,嚴把新建工程項目設計“進口關”、施工圖“審查關”和工程驗收備案“出口關”。
(二)積極協調物業機構科學安裝充電基礎設施。做好既有物業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我市正在研究制訂既有物業小區安裝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相關工作指引,明確安裝流程和執行的技術標準,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與小區業主形成良性互動,共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建設工作,滿足居民的充電需求。
(三)加強小區等地面停車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我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等要求,在新編制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列入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范疇;在國土用途管制方面,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根據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土地供應;在城市管理方面,已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相關要求,納入2019年及2021年分別修訂的《湛江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進行規范化管理。
四、存在問題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充電樁建設逐步增加,部分地區電壓特別是部分老舊小區電壓不足,難以滿足建設充電樁要求。由于充電樁種類多,標準化程度低,輸出功率各不相同,兼容性不高,充電基礎設施標準規范體系有待完善。小區等個人充電樁的安全監管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各職能部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明確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單位或個人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體系,完善有關制度標準。同時,督促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及其設置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及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規范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住建等相關管理部門應研究制定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等有關文件,主動加強對充電設施參建各方的指導和監督,明確充電設施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建設使用管理流程。
(三)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住建作為物業主管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配合做好勘查、選址、安裝和驗收等相關工作。
(四)建立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機制。將充電設施納入小區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中,建立各職能部門溝通機制,按部門職能分工,加大對小區充電設施監管力度。
非常感謝您對我市能源發展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