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政策解讀
相關文件: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 年)的通知
一圖讀懂:《湛江市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湛江市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就《行動計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行動計劃》制定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對資本市場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對注冊制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重點任務進一步作出部署。
湛江大力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多渠道擴大直接融資,2020年以來,相繼出臺了《湛江市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獎勵辦法》《湛江市上市后備企業培育管理辦法》,轄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意愿不斷提升。受經濟發展整體水平影響,湛江企業上市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上市公司的數量、總市值、綜合實力與省內外先進城市相比還有差距。在“十四五”開局之年制定出臺《行動計劃》,對未來一段時期湛江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謀篇布局安排,既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資本市場工作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湛江資本市場努力補短板、強弱項、打基礎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湛江抓住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重要窗口期,推動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
二、《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共分總體思路、主要目標、工作路徑、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五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思路。明確提出要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徑,堅持“企業主動、政府推動、市場拉動、中介聯動”的原則,進一步健全上市工作機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形成較為完善的企業上市服務體系、政策支撐體系和孵化培育體系,打造具備地方特色和富有活力的資本市場“湛江板塊”。
(二)主要目標。到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6家以上,上市公司數量達到8家左右,實現翻兩番,后備企業形成梯隊上市良好態勢。力爭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上市公司數量達到15家左右。
(三)工作路徑。一是儲備一批。按照“能進皆進”原則,完善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進行梯隊化管理。2021年-2023年,動態納入全市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企業保持在100家以上。二是培育一批。做好上市后備企業的跟蹤服務和業務培訓,建立企業上市中介機構庫和專家庫,積極引入主辦券商和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進行上市指導,幫助企業制定合理的股改和上市掛牌方案。2021年-2023年,全市新增以上市掛牌為目的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業30家以上。三是輔導一批。對正式啟動上市程序的企業,幫助企業做好與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銜接,為企業向廣東證監局提交輔導備案材料和進行輔導備案登記做好協調服務。2021年-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輔導備案企業15家以上。四是上市一批。堅持境內境外上市并舉,上市和掛牌并重,引導企業選擇合理路徑上市掛牌融資。2021年-2023年,湛江經開區新增上市公司3家,霞山區、遂溪縣、湛江奮勇高新區各新增上市公司1家,其他縣(市、區)推動入庫企業啟動上市程序取得積極進展。
(四)重點任務。一是精準篩選上市“金種子”企業。建立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精準確定上市后備“金種子”企業,集中政策和資源予以重點扶持。二是指導推動企業進行規范股改。重點指導和推進上市后備企業實施股改,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控機制建設,特別是規范財務管理,為上市打好基礎。三是引導企業多渠道多形式上市。結合實際情況對企業上市進行分類指導,引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四是實施企業上市獎勵補助政策。根據《湛江市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獎勵辦法》,對上市企業分階段和根據不同情形給予獎勵。五是落實企業上市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上市、資產重組、研究開發以及高新技術、“金種子”上市后備企業給予相關稅收優惠支持。六是重點保障企業上市項目用地需求。對企業首發上市募集資金的投資鼓勵類的項目用地給予重點保障,鼓勵“金種子”企業對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按照劃撥補辦出讓的方式辦理土地使用權。七是開辟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對企業上市各項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出具有關證明等給予全力支持配合。八是做好企業上市金融綜合服務。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為企業上市提供全方位支持服務。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湛江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抓好落實,建立“一企一專班”工作機制。加強金融工作人才智力支持。二是加強經費保障。將推動企業上市獎補資金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三是加強督導考核。將企業上市工作納入縣(市、區)落實“四個全面”績效考核。四加強宣傳引導。做好企業上市宣傳工作,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五是加強合作交流。構建廣州、湛江“核+副中心”資本市場動力機制,積極與交易所、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資本市場學院等資本市場平臺開展對接合作。六是加強風險防控。完善與證券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提升風險監測預警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