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 以數據產權登記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健全數據產權制度、促進規范流通,是激活數據價值、賦能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所在。近日,國家數據局就《數據產權登記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引》從登記機構管理、登記流程規范、登記憑證應用等方面,為數據產權登記實務工作提供了可落地、可操作的實施指引,對進一步細化數據產權確權機制、推動數據價值挖掘與流通交易具有重要的支撐和推動作用。廣州市緊扣國家政策要求,穩步推進數據產權登記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持續提升數據要素流通與利用水平。
擇優遴選登記機構,健全規范管理體系
數據產權登記機構的選擇,是構建高效、可信登記制度的關鍵。《指引》從登記機構主體屬性、專業能力及數據流通經驗方面均給出了明確的指引。
一是明確登記機構多元屬性。事業單位具備中立性強、管理成本低的優勢。企業則在激發市場活力及生態拓展方面,兼顧行業及成熟市場化運營能力,在合規和技術專業能力、賠償責任承擔、可持續運營等方面有天然優勢,更符合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內在要求。
二是提升登記機構專業能力。數據產權登記的公信力來自登記的規范性與專業性,要求登記機構配備適當的專職審查團隊。登記機構的專職審查團隊成員應獲得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合規、數據安全相關專業資質,同時應具備三年以上多行業、多領域的數據合規相關工作經驗。
三是推進登記系統智能化建設。數據產權登記需由兼具安全與高效的信息系統來承載,且需鏈接國家平臺實現登記信息的公示、統計及報送等。地方信息系統應具備AI智能化輔助審核、多平臺協同及生態培育的全棧式功能,降低登記申請人的登記成本,合理減輕審查團隊壓力,為數據產權登記賦能數據價值開發提供平臺基礎。
明晰登記流程,規范市場登記行為
《指引》系統搭建了全流程登記程序和標準化分類登記的制度框架,通過數據產權登記對數據來源、權利主體、使用范圍等進行公示和確認,為后續的數據價值開發利用及流通交易活動提供了穩定的法律預期。
一是原則明確。《指引》明確了合理審慎的登記審查原則。登記機構應在合理的范圍內審慎審查擬登記數據的相關情況與佐證材料。對于材料存疑或特定類別的數據登記申請,登記機構應結合書面審查+現場核驗的方式盡到審慎審查責任。
二是審查審慎。數據描述的準確性、數據來源的合規性、數據產權的明確性為登記審查的三大重點項。登記機構應基于前述關鍵審查維度聚合合規專家生態,組織專業第三方專業評審團隊,構建被行業及市場認可的審查標準。
樹立典型應用場景,強化權屬證明效力
《指引》明確了數據產權登記憑證的證明效力,并提出了鼓勵憑證使用的部分場景,為后續的數據流通交易、數據資產化應用等奠定基礎。
一是合規佐證。《指引》通過明確登記審查內容、不予登記情形賦予了數據產權登記業務的規范性和社會公信力。企事業單位獲得數據產權登記憑證在一定程度上亦證明了其在數據領域的合規經營水平。
二是效力凸顯。《指引》列舉了四類場景下,憑證可作為數據產權歸屬和內容的證明。登記機構應積極聯合各方主體,提升登記憑證在公共數據流通交易、數據資產融資授信及爭議解決等各類場景下的市場認可度,進一步為市場提供全流程服務。
廣州深入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先后入選國家物流數據開放互聯、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等試點示范,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數據二十條”精神,出臺《關于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推動廣州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及《廣州市數據條例》,為數據產權登記工作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同時,廣州依托城市大數據中心建立全市公共數據資源“一本賬”,全面深化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推動公共數據產品通過數據交易所規范進場交易,為數據產權登記提供規模化、規范化的源頭支撐。依托制度與實踐優勢,廣州積極推動廣州數據交易所開展數據產權登記試點,累計完成近4500項數據交易標的合規審核,發放近700張數據產權及資產登記憑證,聯合司法、仲裁機構構建數據交易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形成了市場響應積極、運營高效順暢的良好局面。下一步,廣州將按照國家及廣東省統一部署,加強統籌管理,強化政企協同,發揮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先行優勢,把前期豐富的數據產權登記業務經驗持續優化和做深做實,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市場活力,為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提供務實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