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數據科技體系建設 賦能數字中國高質量發展
編者按:數據科技是釋放數據要素價值、驅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支撐。“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近期,國家數據局發布《關于加強數據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為數據科技創新劃定了“路線圖”與“施工圖”,標志著我國數據科技發展進入體系化布局、協同化推進的新階段。多位專家將深入解讀數據科技前沿趨勢、技術突破路徑與產業融合實踐。
近日,國家數據局發布《關于加強數據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統部署了數據科技創新的戰略路徑與實施舉措。文件首次明確界定“數據科技”概念,即以發揮數據疊加倍增作用、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為目標,系統性構建的數據科學、技術與工程體系。這一定義的提出,標志著我國數據技術發展邁向以自主創新為導向的新階段。
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相得益彰的發展態勢下,構建“以數據為中心”的技術體系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一是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意見》圍繞數據供給、流通、利用、安全等全生命周期,著力破解數據“供不出、流不動、用不好、保不住”的技術薄弱環節。二是加快培育數字經濟新質生產力。《意見》推動數據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三是構筑數字經濟國際競爭新優勢。《意見》明確提出到2030年數據領域關鍵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的目標,推動我國從數據資源規模優勢向技術創新優勢轉變。
錨定技術演進方向,構建“以數據為中心”的技術體系
《意見》立足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需求,將構建“以數據為中心”的技術體系作為貫穿數據科技創新的主線,明確了面向數據全生命周期的能力建設路徑。
讓數據“供得出”,關鍵在于夯實數據資源底座。隨著大模型技術快速發展,人工智能研發重點正由“重點優化模型架構”轉向“模型與數據協同優化”,高質量數據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凸顯。高質量數據集供給需圍繞采集、加工、標注、評測、更新等環節建立工程化治理機制:一是提升多模態、異構數據的統一組織與管理能力,完善元數據、標準規范與質量控制體系,確保數據可理解、可復用、可追溯;二是面向重點行業與典型場景,形成“數據集建設—質量評測—應用驗證”的閉環能力,推動數據質量從靜態指標向應用效果動態驗證轉變;三是針對高質量語料不足等問題,探索數據合成與增強等技術路徑,在合規邊界內提升數據供給的多樣性與可獲得性。
讓數據“流得動”,核心在于構建跨域可信協同機制。數據流通面臨跨空間域、跨管轄域、跨信任域等挑戰。《意見》強調攻關數據流通關鍵技術,加快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跨地域、跨領域、跨主體數據資源可信流通與高效利用。發展跨域數據語義融合、跨域協同數據保護、跨域查詢性能優化等技術,破解隱私合規約束下“難融合、難共享、難協作”的問題;同時,通過精準需求挖掘、場景化定價、定制化供需匹配技術,提升數據流通效率,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讓數據“用得好”,重點在于以應用牽引釋放數據潛能。數據要素的價值最終體現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效能上,特別是在人工智能快速演進背景下,高質量數據已成為模型能力提升和行業智能化落地的關鍵要素。《意見》提出攻關支撐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發展的高質量數據集構建和評測技術,加快多模態數據合成等突破。圍繞大模型訓練與行業應用需求,建設高質量、大規模、多樣化的基礎語料庫與行業數據集;同時發揮模型在數據治理、智能標注、異常檢測等方面的賦能作用,形成“數據驅動模型、模型反哺數據”的良性循環,促進技術應用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讓數據“保安全”,關鍵在于統籌安全與利用的動態平衡。《意見》強調攻關數據安全關鍵技術,布局隱私保護計算等方向的概念驗證和中試平臺。通過發展覆蓋數據采集、存儲、傳輸、使用全流程的使用控制與高性能隱私保護計算技術,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可控可計量”,緩解“不敢共享”的安全顧慮;同時構建融合區塊鏈存證、數字水印和智能合約的可信審計體系,實現數據操作可記錄、責任可追溯。
重塑創新組織模式,打造全鏈條協同的創新生態
數據科技創新需要多主體協同和全鏈條貫通。《意見》系統部署平臺建設、主體培育、開源創新、國際合作等任務,推動創新要素高效配置。
一是打造分層分類的創新平臺體系。加強數據領域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發展,布局數據領域部級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和“Data for Science”協同創新中心,促進科學數據高效流通和開發利用。
二是培育壯大多元化創新主體。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壯大一批數據領域科技領軍企業,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牽頭或參與國家數據科技攻關任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
三是推動技術成果規模化。構建“驗證平臺—公共能力—示范推廣”的工程化能力,依托概念驗證和中試平臺,加快技術成果向工程化產品轉化,并通過重大示范工程等方式推動規模化應用,促進數據科技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強化體系支撐能力,夯實數據科技創新基礎底座
夯實算力與數據流通基礎設施底座。加快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建設,推動多元算力并網池化和智能調度,為數據科技研發提供算力支撐;完善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體系,構建基于統一標準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融合可信數據空間和隱私保護計算等技術,保障數據在可控邊界內安全高效流通。同時布局原型驗證平臺和技術試驗場,完善自動化評測與數據治理配套機制,支撐新技術快速應用。
提升數據標準支撐水平。標準是技術創新成果推廣的重要抓手。《意見》強調加強數據領域關鍵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在數據基礎設施、高質量數據集等方面協同推進技術研發、標準研制和產業應用。完善數據技術與數據安全相關標準,建立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工作聯動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創新成果向標準轉化。
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良好的開局是成功的一半。《意見》的出臺為“十五五”時期數據科技創新提供了系統指引。各地數據管理部門應細化實施方案,各類創新主體要在關鍵技術攻關、平臺建設和成果轉化中發揮積極作用,通過多方協同,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數據科技體系,為數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技術支撐,推動我國從數據資源大國邁向數據科技強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