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下的數據安全與利用平衡機制——解讀《基于城市交通信號智能協調場景的數治模式應用案例》
2025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特別提出“加強公共數據流通安全管理”,為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指明了方向。為應對快速迭代的公共數據流通場景和不斷涌現的公共數據流通需求,國家數據局近期推出了《基于城市交通信號智能協調場景的數治模式應用案例》(以下簡稱《案例》)等數據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為數據安全政策法規提供具象化實施路徑參考。
“三位一體”的公共數據流通安全解決方案
《案例》中,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單車實時位置數據以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形式授權特定企業,被授權企業在數據匯聚融合和分析轉化后,將加工后的數據提供給城市交通治理部門,助力其制定交通信號管理方案。鑒于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單車實時位置數據較為敏感,如何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滿足交通指標計算的需求,成為公共數據流通安全的關鍵問題。
為化解上述問題,《案例》提出了安全技術、管控措施、法律機制三位一體的解決方案。其中,“安全技術”即對敏感數據進行二次編碼,并通過聚類算法將該數據聚類分析后生成群體性路口畫像數據,如此確保了數據加工處理過程中的數據安全,并且,處理后的數據轉化為群體數據,從而無法關聯原始單一車輛信息?!肮芸卮胧卑ǖ幌抻凇叭龑徍巳綦x”機制,其以穿透式管理為核心,覆蓋數據流通的主要環節,使資質審查、算法驗證、結果校驗與權限隔離、數據隔離、人員隔離等各種措施深度融合?!胺蓹C制”一方面指向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協議、數據安全承諾書等法律文件,另一方面指向了數據安全負責人、管理部門的組織機制以及提交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機制。《案例》通過三重保障,探索了公共數據合規使用新模式,釋放出了公共交通數據要素的價值。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安全規則的有益探索
《案例》系公共數據流通安全治理的實踐,與立足于統一性的“標準”不同,實踐以多樣性的探索為特征,不強求唯一做法,而是著眼于實踐約束條件和特定場景下達到既定目標的行動模式。數據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遴選、發布和推廣,體現了企業自我合規和國家強制合規的協力,發揮著公私共治的功能。從這一視角觀察本案例,不難發現其對公共數據治理的示范意義。
其一,《案例》是對“數據安全管理風險評估”的有益探索?!斗桨浮访鞔_提出,數據接收方應按照“誰經手、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承擔數據接收后的安全管理責任,探索建立數據接收方“數據安全管理風險評估”制度。《案例》在管控措施中使用的“合法合規性評估”可視為上述“數據安全管理風險評估”的自發性嘗試?!栋咐分校皇跈嗥髽I在申請公共交通數據過程中,嚴格遵循“業務必需、最小范圍”原則,明確數據使用的目的和方式,并經過多方專家論證,確認申請數據合法合規。同時,數據提供方還對被授權企業定期開展項目審計,以確保符合法律法規文件及應用規范。
其二,《案例》是對“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有益探索?!吨泄仓醒?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鼓勵公共數據按照“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要求,以模型、核驗等產品和服務等形式向社會提供。《案例》一方面由政府部門將其持有的公共交通數據脫敏后匯聚至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計算域的可信執行環境中;另一方面采用時空Transformer模型(深度學習模型)技術,找到其中上下游“時間與空間”聯系,向使用方提供反映交通態勢的數據產品,最終打造出通行效率倍增的標準化數智綠波產品。
其三,《案例》是對“公共數據運營期限限制”的有益探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發布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范(試行)》第十四條規定:“授權運營期限,原則上最長不超過5年?!边@是因為,較諸公共數據開放,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是為兼具高風險和高價值的數據所設置的特別規則,一旦被授權運營的數據經評估不再具有高風險屬性,就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的要求,向社會公眾開放。《案例》明確設置退出機制,這是公共數據運營期限限制的有力體現。一旦授權運營終止,公共數據主管部門就將及時關閉被授權企業的授權運營域使用資格,有力保障數據的安全性。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