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十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十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
粵府函〔2026〕9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在各有關單位積極推動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在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法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領域先行先試,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第十批共19項改革創新經驗。現就做好復制推廣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制推廣內容
(一)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17項)。
1. 投資便利化領域:“推行‘交地即交證’”、“構建‘審前、審中、審后’精細化專利預審服務體系”、“建立稅源地圖智能感知治理機制”、“建立‘未訴先辦、接訴即辦、訴畢督辦’全生命周期涉稅訴求快響機制”、“創新稅務外管‘轉讓定價利潤補償外匯匯入’協同機制”等5項。
2. 貿易便利化領域:“建立船舶通關‘先通關,后查驗’零待時機制”、“推行船舶轉籍‘不停運辦證’服務”、“對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申報建立誠信激勵機制”、“創新‘新三樣’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管理模式”、“建立汽車出口‘全鏈條’邊檢查驗模式”、“創新海港企業邊檢誠信管理工作機制”、“打造灣區郵輪母港智慧通關機制”等7項。
3. 法治建設領域:“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流轉模式”等2項。
4. 優化營商環境領域:“深化‘AI+產業資金審批’政務服務改革”、“建立粵港醫療融合推進機制”、“構建國際家庭醫學服務認證體系”等3項。
(二)在全省相關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2項)。
1. 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區(深圳市已復制推廣)復制推廣:“建立‘產業+稅惠’跨部門協同機制”1項。
2. 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復制推廣:“創新企業開辦音視頻‘雙錄簽名’認證模式”1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復制推廣工作,各牽頭單位要抓緊制訂相應的工作方案,結合各地實際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省商務廳(自貿辦)要加強統籌指導,積極協調解決復制推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宣傳解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舉辦政策宣講會、發布操作指引、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用足用好相關政策。
(三)加強跟蹤落實。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地、本單位復制推廣工作的跟蹤落實,及時將重要進展情況報送省商務廳(自貿辦)匯總。省商務廳(自貿辦)要牽頭做好改革創新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評估,適時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省政府;要會同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積極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的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
(點擊上方查看附件)
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