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關于對湛江市區19家定點醫藥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處理的公告
時間:2026-05-14 10:22:01 來源:湛江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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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藥機構醫療保障協議管理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粵醫保規〔2025〕3號)、《湛江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門診(診所)醫療保障服務協議》和《湛江市定點零售藥店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等有關規定,經相關機構主動申請并按規定審核,我中心決定對市區19家定點醫藥機構作出如下協議處理,自2026年5月9日起執行:
一、同意湛江市霞山區益興堂藥店等15家定點醫藥機構提出的解除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申請;
二、同意廣東春天一百連鎖藥店有限公司新華店等4家定點零售藥店提出的中止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申請。
現將上述協議處理的定點醫藥機構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湛江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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