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廣東省首屆高質量數據集創新大賽的通知
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關于舉辦
廣東省首屆高質量數據集創新大賽
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國發〔2025〕11號)、《關于加快場景培育和開放推動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5〕37號)、《國家數據局等部門關于印發〈“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國數政策〔2023〕11號)等部署要求,深化全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發揮高質量數據集對于行業領域人工智能發展、應用場景培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舉辦廣東省首屆高質量數據集創新大賽(以下簡稱大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署要求,發揮廣東數據資源豐富、產業體系完備等優勢,聚焦高質量數據集的供給與利用,堅持“真實數據、真實應用、真實流通、真實推廣”原則,面向工業制造、科技創新、醫療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現代農業、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文化旅游、城市治理、商貿流通、綠色低碳等重點行業領域發展需求,通過“揭榜掛帥”賽事機制,推動高質量數據集的場景挖掘、建設供給、規范流通、創新應用與成果落地,促進人工智能發展和場景應用,挖掘培育數據企業與人才,構建協同共贏的數據產業生態,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
二、大賽名稱
廣東省首屆高質量數據集創新大賽
三、賽事組織
大賽采取“分期發榜、全年辦賽;成熟一批、舉辦一期”的組織模式。由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聯合相關單位成立大賽組委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組建大賽評審專家庫。
鼓勵省內有條件的地市結合本地產業特色與資源稟賦,積極承辦比賽。
各賽題的比賽方案和評審規則,另行發布。
四、賽制設置
每期比賽,按照“1+3+N”機制組織實施。通過廣東省首屆高質量數據集創新大賽賽事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賽事平臺,后續正式發布),統一開展賽題發布、報名參賽、線上比賽、公示監督、通知提醒等工作。具體包括:
(一)一套“發榜單”。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定期組織開展高質量數據集“發榜”單位征集工作。對于有意向的單位聚焦本行業、領域業務的痛點難點或場景需求提交的賽題,由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會同相關單位組織評審,定期公布“發榜”單位、賽題以及相應比賽方案等。
(二)三個階段比賽。分為初賽、復賽和路演三個階段。
1.初賽。采用線上形式,重點考察參賽團隊加工處理行業原始數據集的能力。“發榜”單位通過賽事平臺發布賽題,提供相應的基礎數據資源、評審要求及應用場景說明。參賽團隊通過賽事平臺進入本賽題指定的可信空間進行比賽,按照比賽規則開展數據清洗、合成、標注、質檢等處理活動,形成高質量數據集和相應的解題方案。允許參賽團隊自帶合法合規的數據參與比賽。按照評審分數由高至低順序,確定各賽題晉級復賽的團隊名單。
2.復賽。采取線下集中、線上比賽形式,重點考察參賽團隊的實戰能力。“發榜”單位通過賽事服務平臺提供統一的、更具挑戰性的數據資源。參賽團隊在大賽組委會指定的比賽地點,進入本賽題指定的可信空間進行比賽,按照比賽規則進一步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并對初賽成果的有效性、科學性等進行驗證。允許參賽團隊自帶合法合規的數據參與比賽。按照評審分數由高至低順序,確定各賽題晉級路演環節的團隊名單。
3.路演。采取線下比賽形式,重點考察參賽團隊的數據解決方案路徑與高質量數據集價值。參賽團隊按照比賽規則進行現場路演及答辯。按照評審分數由高至低順序,確定各賽題的等級獎及特色單項獎。
(三)N場供需對接會。分期組織獲獎團隊與“發榜”單位、產業鏈企業、投資機構、園區平臺等進行產融對接等活動,搭建高質量數據集創新成果與產業需求的對接橋梁,打通“數據供給至場景應用”轉化鏈路,促進成果落地應用。
五、參賽要求
(一)“發榜”單位要求。“發榜”單位應為廣東省內依法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單位,具備應用場景開放、數據資源供給、平臺支撐、市場價值轉化等能力。鼓勵產業鏈上下游聯合申報“發榜”單位。每期比賽中,一個行業領域可以有多個“發榜”單位,每個“發榜”單位應對其發布賽題的真實性、數據資源的合法合規性、比賽平臺的安全可控性、業內發動的及時充分性等負責。在公開“發榜”的同時,應制定本賽題比賽方案,報大賽組委會審核后公布。
(二)參賽團隊要求。參賽團隊的牽頭單位,應為廣東省內依法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校等獨立法人單位。支持牽頭單位與省內外機構聯合組隊參賽。鼓勵產學研用一體化團隊及跨領域協作團隊參與。每個參賽團隊的成員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人,對于同一賽題,每位參賽代表只能代表1個團隊比賽。報名截止后,參賽代表不可更改。參賽單位需遵守大賽規則,對所有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虛假信息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團隊名稱需符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等相關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及有重大違法記錄等情形的單位或個人不得參賽。
(三)參賽要求。參賽團隊應聚焦賽題,圍繞高質量數據集構建、數據標注技術創新、數據要素應用等方向提出解題方案。解題方案應具有明確的場景適用性、技術可行性和社會經濟效益。解題方案的名稱由參賽團隊自行擬定,應符合賽道和賽題要求,體現高質量數據集核心特征,符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等相關要求。參賽團隊須按照大賽組委會的要求補充提交參賽項目有關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關材料原則上不予退還。“發榜”單位、參賽單位均須承諾所提交的數據、解題方案或形成的應用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嚴禁使用未授權或來源不明的數據,且數據處理全過程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六、推進步驟
大賽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籌備啟動階段。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會同有關單位征集“發榜”單位,評審并發布賽題。成立大賽組委會及相關工作組。公布各賽題比賽方案。搭建大賽平臺并完成技術安全測試等。組織開展大賽啟動儀式。
(二)報名推廣階段。通過大賽平臺、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官微、官網等渠道發布賽題及比賽方案,開放報名入口。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宣講,開展定向邀約,解讀賽事要點,廣泛發動參與。
(三)比賽階段。大賽組委會負責組織初賽、復賽及路演,并對賽事結果進行公示。其中,初賽原則上自賽題發布后3個月內組織完成。復賽原則上自初賽結果公示后2個月內組織完成。路演原則上自復賽結果公示后1個月內組織完成。
(四)成果發布及推廣應用階段。大賽組委會發布獲獎名單,牽頭開展推廣應用活動,落實賽事權益。
七、賽事權益
(一)政策激勵。“發榜”單位和獲獎團隊按照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支持政策,優先推薦數據領域項目試點、典型案例、宣傳推廣等。
(二)權益聯動。聯動“數據要素×”大賽、琶洲算法大賽等專業賽事,通過資源整合、優勢互補,相互融入優質賽題資源與技術生態,依托更多的產業對接渠道與成果轉化平臺,推動賽事成果落地轉化。
(三)人才支持。鼓勵獲獎團隊成員申報廣東省大數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定,符合評價標準要求的相關項目及獎項可作為業績成果參與評審。獲獎團隊成員可享受數據領域免費培訓。
(四)成果轉化。組織獲獎團隊與“發榜”企業、產業鏈企業、投資機構深度對接,推動高質量數據集開源共享或產業化應用。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負責聯合相關單位,做好賽題征集、組委會組建、比賽方案發布、比賽平臺搭建、專家庫組建、宣傳發動、技術支撐、權益落地等組織保障工作。
(二)強化賽事監督。大賽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公示和舉報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于未通過公示的團隊,將取消獲獎成績。對于被舉報并經大賽組委會核實的團隊,將收回已獲取的賽事權益。大賽初賽、復賽和路演均不得向參賽團隊收取任何費用。
(三)強化賽事宣傳。從企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需求、應用落地、產業轉化等多方面,講好高質量數據集創新賦能故事。組織策劃對“發榜”企業、比賽過程、獲獎團隊等開展多維度宣傳報道。依托大型活動平臺展示大賽成果,營造全社會供數、治數、用數良好氛圍。
(四)強化技術保障。建設統一賽事服務平臺,提供報名注冊、賽題發布、比賽可信空間、評審管理、安全合規等全流程技術支撐保障。
附件:廣東省高質量數據集創新應用“發榜”單位征集表.docx
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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