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審計報告整改工作成效的公告
湛自然資(公告)〔2025〕269號
根據文件要求,我局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現將整體整改工作成效公告如下:
一、整改背景
2023年10月至12月,市審計局對全市2017 - 2023年9月的礦產資源保護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并于2024年2月出具審計報告。我局高度重視審計意見,積極組織整改,截至2025年6月中旬,重點事項審計調查指出的問題大部分已落實整改。
二、具體問題整改情況
(一)采礦權出讓計劃編制、報備及實施問題
審計意見:存在出讓計劃編制內容不完整、越級審批、不按時報備等問題。
整改成效: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培訓會議并印發通知,明確出讓計劃編制內容與報備流程,各縣(市)補全礦產資源規劃對照圖;廉江市完善工作流程并及時報備出讓計劃。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問題
審計意見:越界開采處罰不當及未及時查處問題
整改成效:廉江、坡頭、徐聞等地自然資源局對相關企業越界開采行為進行調查、處罰,追繳罰沒款,并將部分案件移交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審計意見:未經批準擅自擴大年生產規模問題
整改成效:市自然資源局確定啟動修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閾值,并在文件中明確。
審計意見:未及時核實并督促補征礦業權出讓收益問題
整改成效:市自然資源局督促補征,涉及的4宗礦業權出讓收益在審計報告出具前已全部征收完畢,并明確日常監管要求。
(三)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問題
審計意見:存在治理基金監管不到位、部分采礦權人未完成復墾義務等問題。
整改成效: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采取多種措施,如設立基金賬戶、補繳基金、組織驗收、整合資源重新出讓采礦權等,部分礦山已完成治理恢復并通過驗收。
(四)履職盡責問題
審計意見:存在采礦權出讓價款滯納金未收回、罰沒礦產品未及時處置、涉礦罰沒款項應繳未繳等問題。
整改成效:各地自然資源局通過競價、拍賣、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方式,積極處置罰沒礦產品,追繳滯納金和罰款。
(五)其他關注問題
審計意見: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滯后,采礦權年度出讓計劃執行率低。建議推行“凈礦”出讓,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整改成效:市自然資源局明確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要求,規范礦業權出讓工作流程;組織印發了“凈礦”出讓政策指引。
三、結語
本次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局將繼續加強礦產資源管理,鞏固整改成果,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開展。
特此公告。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