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征求廢止《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辦法》意見的通告
《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于2019年11月12日湛江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屆60次常務會議通過,2019年12月7日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自2020實施以來,顯著改善了老舊小區居民出行條件,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辦法》實施期間,2021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法》的第五條第一款與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的關于表決人數、建筑面積比例要求不一致。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更有效地提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管理工作,我市擬以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因此,《辦法》已不符合我市管理實際,建議予以廢止。現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
一、征求意見和建議的時間
征求意見和建議起止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提交意見和建議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二、公眾獲取《暫行辦法》全文的途徑
詳見附件。
三、公眾提出意見及建議的途徑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zjszyj_jgk@zhanjiang.gov.cn。
(二)書面信函:郵寄至湛江市赤坎區軍民路29號湛江市自然資源局建管科,郵編:524043。
附件:《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辦法》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