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結果公示
湛自然資(公示)〔2025〕165號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以及《關于切實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查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8〕4號)要求,《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已經湛江市礦業與地質環境監測中心組織專家評審,并已通過評審,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通過電話、來訪等方式反映。
附件:1.《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2.關于《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復核意見(湛礦字〔2025〕12號)
3.《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意見書(湛礦環審字〔2025〕5號)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修改稿)2025.6.4.pdf
附件2.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復核意見湛礦字【2025】12號.pdf
附件3.廣東省湛江市金晉貿易有限公司遂溪縣楊柑鎮青水村礦區玻璃用石英砂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評審意見【2025】5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