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四)異議登記辦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不動產登記規程》
二、辦理時限
1.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2. 承諾時限:即辦。
三、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1.標準:住宅類40元/件、非住宅類275元/件、共有證書工本費5元/本。
2.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和財稅〔2019〕45號。
注: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含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四、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詳見《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中對身份證明和代理的具體要求),(獲取電子證照);
3.證實對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有利害關系的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核驗);
4.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核驗);
注:已就不動產歸屬糾紛提起訴訟或仲裁的,還需提交起訴狀及法院受理通知書或仲裁申請書及仲裁受理通知書。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注:受理人員就登記情況現場詢問,留存筆錄。
五、注意事項
1.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異議登記申請人應當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書、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書等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材料;逾期不提交的,異議登記失效;
2.異議登記申請人提出的訴訟或仲裁請求被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不予受理、駁回的,異議登記申請人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屬人可以持申請書、身份證明、相應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申請注銷異議登記;
3.異議登記期間,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以及第三人因處分權利申請登記的,在其知悉異議登記存在并愿意自擔風險的前提下,仍可繼續處分該不動產;
4.原申請人就同一事項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請異議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六、工作流程

七、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窗口
八、咨詢電話:0759-3192377、0759-3192385
九、監督舉報
1.湛江市自然資源局登記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759-3192382
★請掃描以下二維碼,關注“湛江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從相應欄目獲取信息:
1.登記機構地址、辦公時間、電話(中心動態-營商環境-辦事入口-辦事大廳)
2.案件辦理進展(辦事查詢-進度查詢)
3.不動產信息查詢(辦事查詢-查詢證明/產權信息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