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不動產登記“跨城通辦”業務服務指引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少企業、群眾“多地跑”,加強湛江與其他城市間的不動產登記工作協同性和聯動性,提升不動產登記服務能力,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推行不動產登記“跨城通辦”業務服務。
一、業務模式
不動產登記部門利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模式,通過異地申請、屬地審核、網上繳費(稅)、核發證書(證明)、及EMS寄送服務等程序環節,即通過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辦渠道,由異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指引(或協助)申請人發起不動產登記業務,屬地不動產登記部門線上接收并辦理,涉及稅費、登記費等由申請人網上繳納。
二、業務范圍
不動產登記的高頻業務類型
三、業務渠道
(一)辦理路徑
1.線上辦理。按照不動產所在屬地,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不動產登記專題頁面(廣州市、珠海市、惠州市、江門市、陽江市、茂名市、揭陽市)(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bdczhyy/#/homearea),申請人通過身份認證后可登錄對應城市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辦系統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2.線下辦理。異地(申請人所在地)登記窗口申請。異地人持申請材料向異地(申請人所在地)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工作人員指引申請人按照線上路徑申辦。
(二)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異地(申請人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2.受理:異地(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核驗。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回執,相關申請材料原路退回。
3.審核:受理后,異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材料是否符合登記條件。符合條件予以登記,審核通過進入登簿環節;審核不通過的出具《不予登記告知書》,退回申請材料,進入結束環節。
4.登簿:審核通過的,異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將登記結果進行登簿,進入繕證環節。
5.繕證:異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繕證,進入發證環節。
6.發證:異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核發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