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辦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不動產登記規程》
二、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三、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四、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獲取電子證照);
3.《不動產權證書》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1份)
4.變更后或者延包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5.變更材料證明:
(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證號碼、家庭成員情況發生變化的,提交戶口簿(戶籍證明)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變化證明材料;
(2)地塊名稱、坐落發生變更的,提交民政、公安、地名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地址變更或者命名文件;
(3)界址范圍、面積發生變化的或者同一權利人分割、合并承包土地的,提交新的地籍調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注:持生效法律文書變更不動產權利內容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等作出變更不動產權利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1份)。
五、工作流程

六、辦理方式
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窗口
七、咨詢電話:0759-3192377、0759-3192383
八、監督舉報
1.湛江市自然資源局登記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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