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辦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不動產登記規程》
二、辦理時限
1.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三、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1.標準:住宅類80元/件、非住宅類550元/件、共有證書工本費10元/本;
2.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和財稅[2019]45號)。
四、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獲取電子證照);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1份);
4.權屬轉移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
5.已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1份);
6.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注:權屬轉移的證明材料,包括:
(1)買賣合同(買賣的提交);
(2)互換合同(互換的提交);
(3)贈與合同(贈與的提交);
(4)法人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
(5)繼承權公證書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提交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親屬關系、放棄繼承或繼承協議等材料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囑、贈與協議等材料(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提交);
(6)作價出資(入股)協議(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
(7)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份額轉移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
(8)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拍賣成交確認書等材料(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提交);
(9)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提交);
注:①涉及國有資產轉移的,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文,或經國有資產交易部門同意轉移的文件;
②按份額轉讓共有不動產的,受讓人是共有人以外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材料。
五、工作流程

六、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窗口辦理
1.網上申辦地址(不動產登記網辦系統)
http://www.yitengguoji.cn/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獲取電子證照的直接調取上傳,申請材料需要原件的應掃描原件上傳。
2.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窗口
七、咨詢電話:0759-3192377、0759-3192380
八、監督舉報
1.湛江市自然資源局登記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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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機構地址、辦公時間、電話(中心動態-營商環境-辦事入口-辦事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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