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海域使用權首次登記辦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不動產登記規程》
二、辦理時限
1.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三、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1.標準:共有證書工本費10元/本;
2.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和財稅〔2019〕45號。
四、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獲取電子證照);
3.地籍調查成果,原件(1份);
4.用海批復或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海域使用權登記冊,原件(1份);
5.海域使用金的繳納憑證或減免憑證,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注:根據海域使用權登記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登記機關應當在海域使用權登記后進行公告。
五、工作流程

六、辦理方式
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窗口
七、咨詢電話:0759-3192377、0759-3192383
八、監督舉報
1.湛江市自然資源局登記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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