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公積金催告〔2026〕5號
催告書
湛江市坡頭區大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因你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804594078621D,住所:湛江市坡頭區南三鎮南三林場西棟402房)逾期不繳職工黃**(身份證號440803********2958)在職期間住房公積金,我中心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于2025年11月18日對你單位作出《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湛公積金責繳〔2025〕10號),因你單位拒收或以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我中心2025年11月24日在中心門戶網站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責令你單位自收到《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我中心為職工黃**繳存2014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間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21544元,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我中心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我中心將依法申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5日
聯系人:梁穎
電話:0759-3325655,3352908
地址:湛江市赤坎區海濱大道北193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