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以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2025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為予以保留27件、適時修訂1件、予以廢止1件、宣布失效1件。
現予公告
附件: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5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表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5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表
制表日期:2025年12月9日
序號 | 文件標題 | 發文字號 | 印發日期 | 清理意見 | 清理理由 | 實施類型 |
1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17〕1號 | 2017年3月7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0〕6號 | 2020年11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3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城鎮老舊小區住房加裝電梯費用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1〕1號 | 2021年12月16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4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修訂《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3號 | 2022年1月17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5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5號 | 2022年5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6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9號 | 2022年5月10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7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湛江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港澳事務局 湛江市臺灣事務局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湛江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港澳事務局 湛江市臺灣事務局在湛江就業的港澳臺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0號 | 2022年5月26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牽頭實施 |
8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湛江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湛江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4號 | 2022年5月26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牽頭實施 |
9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5號 | 2022年5月26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0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8號 | 2022年11月15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1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提高租房額度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1號 | 2023年9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2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2號 | 2023年9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3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3號 | 2023年9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4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4號 | 2023年9月2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5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5號 | 2023年10月1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6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 湛公積金委〔2023〕6號 | 2023年10月31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7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支持在湛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湛就業創業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7號 | 2023年12月29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8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貸款額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8號 | 2023年12月29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19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3〕9號 | 2023年12月29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0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4〕3號 | 2024年7月18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1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4〕4號 | 2024年12月3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2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4〕5號 | 2024年12月17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3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5〕1號 | 2025年6月30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4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和還貸提取政策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5〕2號 | 2025年11月4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5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延長《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公示工作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5〕3號 | 2025年11月4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6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延長《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5〕4號 | 2025年11月4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7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延長《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5〕5號 | 2025年11月4日 | 予以保留 | 符合工作需要 | 實施 |
28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3號 | 2022年5月26日 | 適時修訂 | 文件有效期到期 | 實施 |
29 | 關于湛江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政策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16〕2號 | 2016年12月29日 | 予以廢止 | 文件中的政策與 現行政策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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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二手房評估報告的通知 | 湛公積金委〔2022〕17號 | 2022年5月26日 | 宣布失效 | 文件有效期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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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理意見”請按照“予以保留”、“適時修訂”、“予以廢止”和“宣布失效”分類依序填寫。
2.“清理理由”請根據清理標準和文件實際情況填寫。
3.“實施類型”欄根據實際填寫實施、牽頭實施、承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