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積金2024年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2024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4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一、審議《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工作報告》;二、審議《2024年湛江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方案》;三、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及城市廉(公)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方案》;四、審議《湛江市住房公積金2023年年度工作報告》等。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湛江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設4個科,5個辦事處。從業人員102人,其中,在編56人,非在編46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4年,新開戶單位1442家,凈增單位506家,新開戶職工3.43萬人,凈增職工-0.10萬人;實繳單位9785家,實繳職工42.46萬人,繳存額92.18億元,分別同比增加5.45%、減少0.24%和增加5.23%。2024年末,繳存總額883.8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1.64%;繳存余額263.81億元,同比增加9.57%。
(二)提取:2024年,24.32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69.13億元,同比增加0.90%;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4.99%,比上年減少3.22個百分點。2024年末,提取總額620.02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2.55%。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2024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90.00萬元,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0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90.00萬元。
2024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6萬筆19.08億元,同比減少38.85%、減少27.11%。
2024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20.38億元。
2024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2.36萬筆352.15億元,貸款余額157.36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3.01%、增加5.73%、減少0.82%。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59.65%,比上年末減少6.25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2家。
2.異地貸款:2024年,發放異地貸款560筆28,460.70萬元。2024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93,776.3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13,475.04萬元。
(四)資金存儲:2024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075,252.14萬元。其中,活期120.00萬元,1年(含)以下定期184,000.00萬元,1年以上定期864,200.00萬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26,932.14萬元。
(五)資金運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59.65%,比上年末減少6.25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4年,業務收入74,226.20萬元,同比增長4.68%。存款利息24,990.15萬元,委托貸款利息49,233.13萬元,國債利息0.00萬元,其他2.92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4年,業務支出44,394.60萬元,同比增長9.03%。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38,424.68萬元,歸集手續費3,508.61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2,461.26萬元,其他0.04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9,831.60萬元,同比減少1.18%。增值收益率1.17%,同比減少0.1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0.0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494.6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7,337.00萬元。
2024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494.6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7,080.96萬元。
2024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5,866.26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62,294.42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4年,管理費用支出2,427.16萬元,同比減少8.32%。其中,人員經費1,549.18萬元,公用經費62.17萬元,專項經費815.8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24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585.42萬元,逾期率0.37‰,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5,866.26萬元,2024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0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6.06%,國有企業占18.13%,城鎮集體企業占0.31%,外商投資企業占0.8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0.1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3.11%,靈活就業人員占0.03%,其他占1.36%;中、低收入占98.09%,高收入占1.91%。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1.84%,國有企業占15.87%,城鎮集體企業占0.25%,外商投資企業占1.1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3.70%,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5.43%,靈活就業人員占0.04%,其他占1.74%;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7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5.18%,租賃住房占3.08%,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2.06%,其他占4.92%。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75.46%,高收入占24.54%。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24年,支持職工購建房41.17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0.50%,比上年末減少0.57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2,379.66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42%,90-144(含)平方米占75.28%,144平方米以上占8.30%。購買新房占80.15%(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00%),購買二手房占19.85%。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5.66%,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4.34%,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00%。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2.90%,30歲-40歲(含)占42.24%,40歲-50歲(含)占18.64%,50歲以上占6.22%;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6.87%,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3.13%;中、低收入占97.98%,高收入占2.02%。
(四)住房貢獻率:2024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75.45%,比上年減少12.15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2024年,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住建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圍繞“優結構、重保障”,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完善,深入推進“惠民公積金,服務暖人心”服務提升工作。
(一)穩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建制,租購并舉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
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便捷繳存渠道,為不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但為社會提供合法服務而獲取報酬的靈活就業人員,通過自主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確保更多新業態從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范圍,進一步減輕職工、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經濟壓力,積極發揮住房公積金對租房職工的保障作用。2024年,42,434人提取住房公積金21,265.28萬元用于租賃住房。
(二)當年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情況
2024年,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8家,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銀行12家。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
202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的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27,975元,下限不得低于本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提取政策在原有提取政策的基礎上,對在湛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湛就業創業,每季度可按實際繳存額全額提取用于租房。
優化調整還貸提取政策,在保留原有償還住房貸款提取的情況下,增加提取額度核算方式,允許繳存職工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一套房當前的貸款本息余額,每次提取額度不受當年實際還貸本息額限制。
3. 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貸款利率下調。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要求,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不低于2.775%和3.325%,減少了繳存職工購房成本。
“帶押過戶”貸款政策落地。購買二手住房繳存職工,在所購住房已抵押不動產登記時,無需提前歸還原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完成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降低二手住房交易成本。
優化貸款套數認定標準。調整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及二套房公積金貸款認定標準,職工家庭成員在全國范圍內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在全國范圍內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但已結清該筆貸款且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在當地名下沒有成套住房的即可享受第一次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提高最高貸款額度。最高額度從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在湛江高校畢業生并留在湛江工作的,最高貸款額度100萬元。
異地貸款政策調整。擴大異地繳存貸款對象,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條件及貸款額度與我市繳存職工標準一致。
(四)提升服務水平情況
1.實現公積金“兩省區三市通辦”同城化合作。湛江市、茂名市、玉林市兩省區三市公積金中心共同簽署“兩省區三市通辦”同城化合作協議書,打破城市之間、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兩省區三市異地住房公積金業務的互認互提互貸,為繳存人提供極速、極簡、極便的異地辦理業務服務。
2.持續加強政策宣傳。我們中心和市文明辦聯合開展“惠民公積金 服務暖人心”公積金政策宣講系列文明實踐活動,安排業務骨干組建宣講團,在湛江市區開設5場不同地點、不同內容的政策講解專場,并積極調動各縣(市)辦事處一同開展政策宣講上門服務,實現公積金新政策宣傳在湛江五縣四區的全覆蓋。
3.扎實開展“六大特色服務”。深入開展雙休日專場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延時服務、培訓服務、志愿服務等“六大特色服務”,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2024年,我中心干部職工上門服務繳存職工28人次;開展預約辦件服務 67,634次,辦理提取68,183件;利用休息時間到了11個樓盤開展政策業務培訓134人次。
4.業務“網上辦”“掌上辦”替代“現場辦”成效顯著。業務“線上辦”、“掌上辦”極大地減少辦事群眾每筆提取業務“往返跑”“多地跑”及現場等待耗時,2024年提取業務網辦總筆數超過123萬筆,線上提取業務的自動審批率提升至88.12%。
(五)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積極健全公積金數字化體系建設,按時完成外國人永居證信息核查適配性改造工作,為永居證持證人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提供了極大便利;將網上辦事大廳支付寶刷臉功能切換為微信刷臉,成功實現線上渠道使用統一刷臉功能,為廣大繳存單位、職工網上辦事提供方便。
2.不斷完善征信數據體系建設,圍繞住建部“總對總”接入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總體工作目標,截至5月17日成功實現貸款數據征信報送功能上線,并開始正式向征信系統上報增量貸款數據。此外,將征信上報與查詢功能融入到業務流程中,既提高了業務辦理的準確性和效率,也能有效防范騙提騙貸等風險行為的發生。
(六)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2024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模范職工小家”榮譽稱號;我中心職工書屋被評為“廣東省職工書屋”;中共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關第一支部委員會被命名為首批湛江市直機關“四強”黨支部;參加湛江市第六屆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獲評“優秀”等次;黃韌同志榮獲“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章”。
(七)行政執法情況
2024年,對不為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及時改正違法行為的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1份,對某公司等單位不履行法定繳存義務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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