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湛江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1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一、聽取《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報告》;二、審議《2021年湛江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三、審議《關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及城市廉(公)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安排的請示》;四、審議《關于提請審議2021繳存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請示》;五、審議《關于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城鎮老舊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通知》;六、審議《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名單管理辦法》;七、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的落實情況說明。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參公管理,屬市政府機構,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等。中心內設綜合科、財務科、籌集科、管理科等4個科室以及雷州、廉江、吳川、徐聞、遂溪等5個辦事處,辦事處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派出機構,分別負責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從業人員98人,其中,在編54人,非在編44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1年,新開戶單位1,220家,凈增單位550家;新開戶職工4.08萬人,凈增職工2.03萬人;實繳單位8,791家,實繳職工41.56萬人,繳存額77.7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6.67%、5.14%、11.78%。2021年末,繳存總額621.3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4.31%;繳存余額198.32億元,同比增長9.33%。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
(二)提?。?/strong>2021年,18.94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60.86億元,同比增長7.14%;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8.25%,比上年減少3.38個百分點。2021年末,提取總額423.04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6.80%。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
2021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90萬筆30.6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35%、41.92%。
2021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8.86億元。
2021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0.84萬筆286.82億元,貸款余額152.63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9.09%、11.97%、8.3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76.96%,比上年末減少0.68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
2.異地貸款:2021年,發放異地貸款85筆3,003萬元。2021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09,194.4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3,611.80萬元。
(四)資金存儲: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47.52億元。其中,活期0.01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3.60億元,1年以上定期39.9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4.01億元。
(五)資金運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76.96%,比上年末減少0.68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1年,業務收入62,825.19萬元,同比增長7.87%。其中,存款利息15,103.03萬元,委托貸款利息47,717.65萬元,其他4.51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1年,業務支出33,955.07萬元,同比增長6.08%。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28,576.08萬元,歸集手續費2,992.87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2,386.12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8,870.12萬元,同比增長10.05%。增值收益率1.53%,比上年增加0.05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180.1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466.9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5,223.12萬元。
2021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466.9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3,435.44萬元。
2021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5,263.27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79,151.6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1年,管理費用支出2,312.78萬元,同比減少15.74%。其中,人員經費1,204.24萬元,公用經費92.83萬元,專項經費1,015.7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523.37萬元,逾期率0.34‰。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5,263.27萬元。2021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5.91%,國有企業占21.02%,城鎮集體企業占0.03%,外商投資企業占0.0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9.6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3.10%,靈活就業人員占0.01%,其他占0.22%;中、低收入占95.90%,高收入占4.10%。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1.60%,國有企業占9.36%,城鎮集體企業占0.01%,外商投資企業占0.1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1.1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7.01%,靈活就業人員占0.07%,其他占0.61%;中、低收入占99.15%,高收入占0.85%。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4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0.69%,租賃住房占0.07%,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2.99%,其他占3.76%。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77.02%,高收入占22.98%。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02.29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2.95%,比上年末減少1.1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98,749.35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10%,90-144(含)平方米占83.53%,144平方米以上占4.37%。購買新房占90.15%,購買二手房占9.8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14.27%,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85.73%。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5.11%,30歲-40歲(含)占33.43%,40歲-50歲(含)占30.42%,50歲以上占11.04%;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9.30%,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0.70%;中、低收入占95.67%,高收入占4.33%。
(四)住房貢獻率。
2021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4.55%,比上年增加6.0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21年,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七家,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銀行十家。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
2021繳存年度的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24,507元,下限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720元。
2.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存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為1至5年(含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2.75%;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貸款年利率為3.25%。
3.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021年,出臺《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45萬元調整至50萬元,更好地助力繳存職工圓住房安居夢。
(三)當年服務優化情況。
1.六大特色服務暖民心。深入開展雙休日專場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延時服務、培訓服務、志愿服務等“六大特色服務”,擦亮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金字招牌。2021年,到因病臥床、因病行動不便的職工家里、重癥病房等辦理提取業務12次;開展預約辦件服務10,321次,辦理提取件11,674件;利用休息時間到58個樓盤開展政策業務培訓、接受咨詢1,283人次。
2.互聯網+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貼民心。創新服務模式,讓信息多跑路,積極為民便民利民。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跨省通辦等成功對接,實現繳存職工異地轉移線上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業務全程網辦,異地購房提取多地聯辦。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2021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持續優化新一代住房公積金系統的同時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積極拓展“粵省事”“粵商通”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等工作。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2021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崗、廣東省五四紅旗團支部、湛江市文明單位、湛江市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等榮譽。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21年度行政強制案件為7宗,案由某保險公司、某房地產公司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其中執行終結6宗,完成補繳住房公積金34萬元。另有以前年度行政強制案件5宗,在2021年執行終結4宗,包括某集團公司、某媒體中心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義務案和某高校、某媒體中心拒不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案,分別收繳罰款16萬元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款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