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和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約束機制,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做到管理透明,服務高效,民主監督,建立科學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是指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對各科室、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依法實施監督,對其違法或不當行為依法予以撤銷、變更、糾正或者督促限期改正的綜合性行政督查工作。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實行全面督查與專項督查、日常督查與定期督查相結合。
第四條 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對各科室、辦事處政府信息公開進行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監督檢查的主要事項是:
?。ㄒ唬┱畔⒐_工作組織開展、落實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建立完善情況;
?。ㄈ┱畔⒐_內容、形式和方便群眾辦事情況;
?。ㄋ模┕ぷ魅藛T的工作作風、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情況;
(五)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投訴處理和落實情況;
?。﹫绦懈黜椪?、法規、制度情況;
(七)工作人員中是否存在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吃、拿、卡、要”,敲詐勒索職工等違紀違法情況;
?。ò耍┢渌鶕ぷ靼才?、上級部門部署需要監督檢查的內容。
第六條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監督檢查的主要形式是:
?。ㄒ唬┲贫ú⒔M織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ǘ嵭袃炔勘O督檢查工作報告制度,要求被督察科室提供有關情況;
(三)現場督查和重點督查;
?。ㄋ模┤娑讲楹蛯m椂讲?;
?。ㄎ澹剖摇⑥k事處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抽查或考核;
(六)受理群眾對服務中存在不當行為或不作為行為的舉報。
第七條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在監督檢查中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需要查證的違法行為,可以進行查詢,被查詢的科室應當按照要求查實并及時作出答復;
2、告知相關科室、辦事處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停止其違法行為和不當行為,糾正其不作為行為;
3、向有關科室、辦事處通報政府信息公開督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4、對重大、疑難、復雜的問題,經分管領導批準,可以實行跟蹤督查。
第八條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復雜和帶有傾向性的問題,根據其性質和影響,應當及時報告,也可在相關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九條 本制度由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