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21年版)
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21年版)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市縣二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辦函〔2021〕57 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一)責任主體: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二)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湛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部門導航”欄目“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子頻道發布。
(四)監督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市政府研究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市政府研究室人秘科{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聯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區躍進路67號市府大院3號樓207室;郵政編碼:524047;聯系電話:0759-3181207,傳真:0759-3181209}反映,也可以向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反映。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