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口岸收費行為自律工作指引
為進一步規范湛江港口岸收費行為,堅決抵制各類亂收費問題,持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廣大進出口企業營造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口岸營商環境,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供湛江港口岸各類經營服務者及相關單位結合實際參考使用。
二、核心工作要求
(一)嚴守法律法規,強化價格自律。
1.口岸經營活動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
3.不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口岸價格秩序。
(二)落實明碼標價,實行清單公示。
1.依法依規采取公示欄、公示牌、價格表、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等方式,在經營場所或官方網站顯著位置長期固定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
2.主動在中國(廣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口岸收費公示欄目,全面準確公示所有收費及代收費項目清單。
3.建立收費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更新信息,確保真實、準確、公開透明,清單之外一律不收費。
(三)規范政府定價,不捆綁加價。
1.收取或代收代付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項目時,逐項列明項目名稱及標準。
2.不加價收費,不與市場調節價項目捆綁收費。
(四)規范市場調節價,倡導降費讓利。
1.合理定價:遵循公平、合法、誠信原則,合理制定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不利用優勢地位設定過高收費。
2.代收透明:代收代付市場調節價項目,明確標注業務內容與標準,倡導按上一環節實際標準收取,不違規加價。
3.主動減負:響應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合理核定成本,倡導主動降低收費標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積極提升口岸服務競爭力。
(五)開展自查自糾,接受社會監督。
1.主動配合市口岸、市監、交通等單位組織開展的湛江市“改革深化提升年”工作走訪調研工作,主動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梳理收費項目,杜絕只收費不服務、強制服務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2.積極落實政府單位提出的工作指導意見,吸取政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并公開曝光的負面案例教訓,自覺提高合規經營能力。
3.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進出口企業對口岸收費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通過12315、12345 熱線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