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相關排污單位的一封信
時間:2026-02-12 18:33:40 來源: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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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鎮污水處理相關排污單位:
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指導企業合規經營,做好排污許可銜接工作,溫馨提醒如下: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修改單于2026年3月1日實施,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請你單位于2026年3月1日前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修改單內容申請變更載入排污許可證中。
逾期未完成變更的將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依法對排污許可證相應事項進行變更。
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