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關于完成近岸海域養殖整治任務)
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涉及完成近岸海域養殖整治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湛江市擁有全省最長海岸線,以及廣東徐聞珊瑚礁、雷州珍稀海洋生物保護區等海洋類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但湛江市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不力。近岸海域養殖業環境監管不到位,養殖總量底數不清。現場檢查發現,東海島和坡頭區的海水高位養殖項目絕大部分未辦理養殖證,養殖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海。
(二)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海監支隊,各縣(市、區)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
(三)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四)整改目標:進一步加大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推廣和近岸海域養殖業環境監管監測力度,2019年8月底完成全市近岸海域水產養殖底數排查,2020年6月底落實近岸海域水產養殖證登記制度,督促養殖場養殖廢水須經處理后方可排海。
(五)整改措施:
1.開展近岸海域水產養殖總量摸排。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各縣(市、區)開展近岸海域養殖場普查工作,查清在近岸海域、灘涂內進行水產養殖養殖場情況,掌握本轄區內養殖基礎數據,建立臺賬。
2.開展近岸海域環境跟蹤監測。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漁業水質監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開展近岸海域環境定期監測。
3.落實近岸海域水產養殖證登記制度,完成東海島、坡頭區水域灘涂養殖證辦理。
4.嚴格監管,確保養殖廢水處理后排放。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水產養殖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督促水產養殖項目規范設置養殖廢水排放口,對于不符合廢水排放要求的養殖場,限期整改,逐步推動養殖廢水資源化利用。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提供水產養殖場項目詳細信息清單,加強水產養殖項目管理,督促水產養殖項目依法辦理有關手續,逐步推動養殖廢水資源化利用。市農業農村局組織開展健康養殖培訓2-3期,加大推廣生態健康水產養殖模式力度。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我市已完成水產養殖排查工作,實行登記制度管理,持續推進水產養殖證發放工作;持續開展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工作,加強近岸海域水產養殖監管工作,督促養殖廢水處理達標后排放;加大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節水減排技術推廣力度,推進水產養殖綠色發展,達到整改目標要求。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開展全市水產養殖排查工作,實行登記制度管理。2019年12月,市農業農村局已完成全市水產養殖底數排查工作,建立臺賬,實施登記制度管理。2019年底全市水產養殖涉及106個鎮,1338個村委,4261個自然村。養殖戶共2.25萬戶,養殖面積81.95萬畝。
2.持續開展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工作。2000年以后,我市對漁業水域環境進行常規監測,每年公布我市海洋漁業環境質量公報。市生態環境局持續開展我市重點水產養殖入海排污口的監測,并印發《關于加強農業(水產養殖)等生產性入海排污口水質監測的通知》,要求加強監管監測。
3.落實近岸海域水產養殖證登記制度。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粵農農辦﹝2020﹞47號),我市大力開展水域灘涂養殖證發放工作,積極宣傳發證登記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漁民群眾的認知水平和辦證積極性,將水產養殖納入規范管理。截至2022年3月,全市發證1884本,其中,國家所有421本,集體所有1463本;已發證面積265807.85畝,其中,國家所有156844.35畝,集體所有108963.50畝。高位池水域灘涂養殖證發放方面,由于東海島和坡頭區的海水高位養殖大部分屬于集體土地上,養殖水體按照集體水域處理,按規定養殖戶可以向政府申請辦理養殖證,不屬于全民所有水域應辦證養殖范疇。
4.持續開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分別組織全市近岸海域水產養殖污染整治會議,進一步傳達貫徹省委書記李希的批示精神,在全市組織開展近海岸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已全面完成全市高位池水產養殖尾水設施建設。
5.加強近岸海域水產養殖監管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相關部門于2019年11月印發《關于做好海水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12月印發《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督促轄區內海水養殖項目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通知》,嚴格要求按法律法規要求將海水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納入管理。此后,市生態環境局又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省漁政總隊湛江支隊、湛江海事局、湛江海警局等單位先后印發實施《關于印發湛江市高位池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指引的通知》《關于印發湛江市近岸海域水產養殖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近岸海域水產養殖執法監管的通知》《2020年湛江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聯合行動方案》,為做好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作提供支撐。市海監支隊加強海上巡查力度,組織海上執法力量對轄區養殖用海開展巡查監管,并向海上養殖戶發放《依法用海告知書》,大力宣傳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提高民眾的依法用海和環保意識。
6.進一步加大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節水減排技術推廣力度,推進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全市認真貫徹落實10部委水產養殖綠色發展若干規定,推動省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六大行動。目前,全市工廠化養殖場達到91家,面積3294.258畝,其中循環水養殖36家、面積2716.934畝;深水網箱發展到3200個,用海面積4300公頃;工廠化養殖和深水網箱養殖的規模和現代化水平位于全省前列。積極創建健康養殖示范場,目前,全市已建成健康示范場67個,面積達400多公頃,其中國家級健康養殖示范場34個,省級健康養殖示范場31個。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整改目標已完成,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