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整改任務)
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第二十四項整改任務“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二十四、畜禽養殖污染問題依然嚴重,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但督察發現,惠州市禁養區養殖污染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控制,現場抽查7家已上報完成清理的企業,結果4家未清理,2家出現反彈,仲愷高新區甚至越清越多。陽江市清理標準不嚴,禁養區復養情況不斷出現。(2018年“回頭看”督察)
(二)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湛江農墾局、中林集團雷州林業局有限公司、雷州青年運河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
(三)整改時限:2019年6月底前。
(四)整改目標: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養區排查、復查和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禁養區清理整治長效機制,鞏固禁養區清退成效。
(五)整改措施:
進一步強化禁養區畜禽養殖清退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對清理不徹底和反彈的養殖場戶堅決徹底清理,建立巡查制度,使巡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對禁養區內偷養、復養的養殖場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加強宣傳力度,各市縣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確保禁養區清理整治不留死角。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養區排查、復查和清理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定期向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報送整改工作情況,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加強對各地政府聯合督導。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2019年6月底前,我市完成了禁養區畜禽養殖排查和復查,建立了禁養區清理整治長效機制;截至目前,全市禁養區養殖場清退已全面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加快推進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制定印發《湛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清理“回頭看”工作方案》《關于開展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的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等文件,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排查并建立工作臺賬,同時要求各縣(市、區)結合清理飲用水源地等禁養區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場專項行動,依法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養殖場進行嚴厲查處。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的清退工作。
2.建立禁養區清理整治長效機制。制定印發《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巡查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廣東湛江農墾局和中林集團雷州林業局有限公司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加強禁養區現場巡查與監管,嚴防復養回潮。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整改目標已完成,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