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關于湛江吳川市廢舊塑料加工污染問題整改任務)
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第四十二項整改任務“湛江吳川市廢舊塑料加工污染問題”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四十二、湛江吳川市群眾反映廢舊塑料加工污染問題,吳川市在整改時本末倒置,僅是設法完善相關審批手續以使污染項目合法化。現場督察時,整個區域臭味十分明顯,群眾意見極大。
(二)責任單位:吳川市黨委和政府。
(三)整改時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解決污染問題,提升群眾滿意度。
(五)整改措施:
1.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主動作為,徹底解決廢舊塑料加工污染問題。2018年年底前制定整治方案,根據整治方案,依法通過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對各類廢舊塑料加工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并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1月底完成排查并建立整治任務清單,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吳川市廢舊塑料加工行業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其后每季度及時復查并鞏固整治成果。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群眾滿意為標準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廢舊塑料加工企業的環境監管,嚴肅查處環境污染行為。
3.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公開污染投訴調查處理的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耐心做好群眾思想解釋工作,積極化解矛盾,處置好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積極回應群眾關切,順利完成吳川市147家廢塑料加工企業(有3家不屬于廢塑料再生加工行業,實際上廢塑料企業為144家)和10家廢輪胎加工企業整治工作,提升群眾滿意度。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加強統籌協調。2019年2月,成立了由時任吳川市委副書記、市長曹棟任組長的吳川市廢塑料加工企業污染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4月23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廢塑料加工企業污染整治工作。
2.全面開展排查整治。一是印發《吳川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廢塑料加工企業污染整治存在問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治清單,通過關停取締和升級改造等措施,對全市147家廢塑料加工企業開展整治。目前,已關閉135家企業,保留符合國土規劃要求的4家,完成升級改造5家,轉產3家。二是開展振文鎮水口渡區域廢輪胎加工企業排查,共排查出10家廢輪胎加工企業并將其列入“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關閉取締類名單,于2019年3月組織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將10家企業關閉,切斷企業工業用電用水,并責令企業對生產現場進行“三清”。
3.加強監督執法。2019年7月、8月,吳川市組織屬地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已批復關閉的廢塑料加工企業采取關停措施,切斷企業生產用電用水。2020年11月起啟動督查問責機制,成立暗訪工作組,不定期,不定時,不打招呼直接到點調查,一旦發現死灰復燃生產企業,立即查扣貨物和斷水斷電,并且拆除主要生產設施和設備。
4.強化宣傳教育。為做好企業思想工作,2019年4月26日,吳川市組織召開吳川市落實中央及省級環保督察廢塑料加工企業污染整治工作推進會,全面部署開展整治工作,有關部門、鎮(街道)和企業負責人約170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對該次廢塑料加工企業的整治背景、意義、要求等進行解讀;2019年6月,吳川市結合“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采用現場解答、分發宣傳單張、宣傳車輛環游的方式,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通報吳川市廢塑料加工企業整治的進展情況。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