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關于拆除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核心區和緩沖區交界處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任務)
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涉及拆除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核心區和緩沖區交界處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綠盾2017”行動發現的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核心區和緩沖區交界處存在違規建造的海產品冷庫、高位水產養殖池和漁船補給站三個違規建設項目,至督察時尚未拆除。
(二)責任單位:徐聞縣黨委和政府,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
(三)整改時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完成清理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交界處違規建設項目,嚴格執法,確保保護區內不再新增違法違規項目。
(五)整改措施:
1.拆除清理違規建設項目。徐聞縣委、縣政府會同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組織對三個違規建設項目的拆除并恢復原生態,同時組織對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違規建設項目的排查,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保護區內違法違規用海活動,嚴禁新增違法違規用海活動。
2.強化保護區監督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監督指導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拆除整改工作,協助開展保護區日常管理和執法檢查,嚴禁在保護區內審批新增用海項目。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三起違規建筑全面依法拆除,保護區內巡邏監管有效提升,保護區內未發現新增審批用海項目。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依法立案查處,清理三起違規建筑。2017年6月,在發現三起違規建筑后,徐聞縣海監大隊立即對三個單位下發了停建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下達后,三處違建項目并未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停止建設。2017年9月,徐聞縣海洋與漁業局對三起違規建筑進行了立案,12月5日,徐聞縣海洋漁業局向三個違建單位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三個單位拒不履行處罰決定,2018年8月9日,徐聞縣海洋與漁業局向廣州海事法院提起訴訟,11月12日,廣州海事法院裁定由徐聞縣海洋與漁業局組織實施強制處罰措施,退還非法占用海域。為了推進整改進度,2019年3至8月,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多次向徐聞縣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省林業局環保督察粵西調研組領導報告了三起違規建筑和其它相關環保問題情況,得到縣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和支持。2020年4月,在徐聞縣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由西連鎮政府牽頭組織各方力量對違規建筑高位水產養殖池和漁船補給站進行拆除,同時徐聞縣政府制定了水產品冷庫拆除方案。2020年8月,水產品冷庫被依法拆除,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2.加強巡邏監管和執法檢查,防止出現新增違建行為。制定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執法工作制度,加大自然保護區沿岸巡邏監管力度,確保保護區沿岸不再出現新增違建行為。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