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完成燃煤鍋爐生物質成型燃料改造整改任務)
根據《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湛江市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環督組〔2021〕2號)要求,現將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涉及湛江市完成燃煤鍋爐生物質成型燃料改造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湛江市雖然大力推動燃煤鍋爐生物質成型燃料改造,但整治工作進展緩慢,部分鍋爐改造不規范,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34臺燃煤鍋爐基本完成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改造,但僅2臺符合專用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要求,其余仍然能夠使用煤炭。
(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
(三)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四)整改目標:2019年6月底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32臺煤改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整治工作;2019年9月底完成全市345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工作。
(五)整改措施:
1.各縣(市、區)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不符合專用鍋爐要求的32臺煤改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進行逐一核查,建立問題清單,督促企業完成鍋爐整改工作,實行臺賬、銷號式管理,整改完成一臺,銷號一個。市生態環境局加強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監管,各縣(市、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湛府通[2019]4號),強化禁燃區內的執法監管,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2.加快推進全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數據的準確性進行核查,梳理符合專用鍋爐要求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督促企業依法完善整治鍋爐的注銷、報廢、整改和重新啟用等相關手續,建立動態清單,并將情況通報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制定監測計劃,通過監督性監測、企業自行監測等措施,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已整治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在用鍋爐尾氣監測工作,對超標排放鍋爐依法嚴厲查處。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1.印發禁燃區重新劃定方案,依據新劃定禁燃區范圍于2019年8月完成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32臺煤改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整治工作。
2.對全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名錄進行梳理并開展專項整治,于2020年1月完成了361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整治任務。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從嚴推進禁燃區內燃煤鍋爐整治。一是印發實施《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嚴格按照新劃定禁燃區范圍,對禁燃區內34臺燃煤鍋爐開展逐戶核查。經核查,8臺鍋爐已報廢、1臺鍋爐已注銷、7臺鍋爐已停用,在用18臺鍋爐已安裝高效除塵設施并達標排放,順利完成34臺燃煤鍋爐整治任務。二是加強禁燃區執法監管,市生態環境局多次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鍋爐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對未完成的企業進行督導和限期整改,對已完成的企業進行抽查核實是否按環保要求整改徹底,依法嚴懲虛假整改的行為。
2.加快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整治。一是印發實施《關于加快生物質燃料鍋爐整治的通知》《關于做好生物質燃料鍋爐專項整治臺賬資料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扎實推進鍋爐整治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省的工作要求,在省下達的345臺鍋爐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本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整治清單,最終于2020年1月完成361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整治任務。二是加強生物質燃料鍋爐在線監管,完成了對全市95臺生物質鍋爐投料口的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工作,并與市生態環境局監控平臺進行實時聯網,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三、評估結論
本項任務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達到銷號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徑向我辦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收件人: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號(郵政編碼:524022)
聯系電話:0759-3398621
湛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