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六項機制”完善法治督察和法律監督協作機制
日前,湛江市委依法治市辦與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辦法》(下稱《辦法》),通過建立健全六項協作機制,推動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同頻共振”,助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湛江、法治湛江。
01 加強信息溝通 02 加強協作會商 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分析涉及多部門的疑難復雜問題,探索重要法治問題事實認定、性質判定、處理尺度方面的標準,著力匯聚工作合力。 03 加強線索移送 積極運用“鯤鵬矩陣”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手段,強化數字賦能,實現“執法+監督”數字應用和法律監督平臺的有效對接、數據共享,及時將各自發現的涉及法治督察范圍和法律監督范圍的有關線索進行移送辦理,并相互反饋辦理情況,著力拓寬監督渠道。 04 加強成果轉換 通過加強協作,聯合推動解決行政機關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以及不履行不落實檢察建議等重點問題,著力提升聯動質效。 05 加強聯合監督 對照市委打造“六個湛江”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等重點領域、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聯合開展監督,推動整改落實,著力推動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06 加強同堂培訓 定期互派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工作研討、主題調研等活動,以共學促共識,著力提高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業務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