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問負責制(試行)》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事業單位:
根據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請各單位依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首問負責制(試行)
一、“首問負責制”基本內容
1、“首問負責制”是指最先受理企業和職工咨詢、投訴的科室或工作人員作為首問負責責任人,負責處理、協調相關科室解決企業、職工勞動保障方面提出的各類問題。
2、首問負責科室或工作人員受理的咨詢、投訴范圍包括:勞動監察、勞動工資、勞動爭議仲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勞動能力鑒定、培訓就業等。
3、實施首問負責的窗口單位為:辦公室、勞動監察支隊、勞動工資科、培訓科、養老失業保險科、醫療工傷保險科、老干科、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科、公醫辦。
4、首問負責工作主要分類:企業和職工咨詢、查詢、投訴和業務受理四種類型。
二、首問負責工作制度
1、對企業和職工提出的咨詢、投訴問題,無論是否屬于本科室范圍的事情,首問負責科室或工作人員必須主動熱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搪塞或拖延處理時間。
2、凡企業和職工提出的咨詢、投訴問題屬于本科室范圍的,首問負責科室或工作人員能立即答復的,必須當場答復企業、職工并認真做好解釋工作,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當場答復的,或不屬于本人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處理時應做到:(1)向企業、職工說明原因,并得到他們諒解;(2)應將咨詢、投訴人員帶到相關科室處理;(3)可用電話解決的,當場與相關科室聯系立即解決。
3、企業和職工咨詢、投訴的問題比較復雜的,本科室難以解決而分工又不十分明確的,由分管局領導親自協調,并指定相關科室處理。
4、企業和職工咨詢、投訴問題在本單位無法解決的,應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爭取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幫助解決。
5、對企業和職工提出的問題,既要準確、又要掌握政策,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不清楚、掌握不準確的問題,應及時請示相關領導并給予企業、職工一個準確的解答,對于確實解釋不了的問題,應向企業和職工說明情況,并在事后主動與企業和職工聯系。
6、在處理企業和職工投訴、咨詢、查詢中,如發生拒絕、扯皮現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單位被投訴和在機關作風測評中被評為“不滿意單位”的,一經查實,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