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監督制度》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事業單位:
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情況監督,不斷完善和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監督制度
為了加強我局機關作風建設,不斷完善和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的有關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 政務公開監督組織機構
(一)成立監督小組:
局紀檢組長黃執庭任組長;成員由人事科及辦公室人員陳江泓、邢永蔚、孫世全(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人員)組成。
(二) 工作職責:
1.負責監督政務公開的實施,接受有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反饋;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應予公開的全面公開;
3.認真對待群眾質疑,對反映、舉報問題作明確的答復;
4.將民主監督與法制監督結合起來,完善監督機制;
5.定期召開監督小組會議,研究反饋的問題;
6.嚴格審查公開內容,確保公開質量;
7.督促公開程序的進行及嚴格按公開的程序、承諾辦事;
8.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政務公開及有關工作進行監督。
二、處理規定
機關工作人員有如下行為的,經局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查實,按《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違反政務公開條例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一)機關工作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不依法行政,貪贓枉法、辦事不公,損害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對局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機關工作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不廉潔從政,有“吃、拿、卡、要”行為的;
(三)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執行黨組的決定和工作部署,影響工作開展的;
(四)機關工作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不嚴格遵守本局制定的有關工作制度,影響機關工作作風的;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遵守上下班的時間,遲到、早退或隨意離崗辦私事被群眾投訴的;
(六)工作人員掛牌上班制度堅持不好的。
三、監督辦法
(一)設立投訴機構。由局人事科接受群眾投訴。投訴電話:3119215。(地址:湛江市赤坎灣南路1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郵編:524043)。
2、設立政務公開投訴箱,投訴箱設在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門口,每天開箱一次。
3、定期檢查與抽查。由局政務公開監督小組每周不定期到各個科室進行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