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
時間:2013-04-25 10:17:56 來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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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人社〔2013〕250號
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東部7省(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13號)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我市失業保險費率進行適當調整,用人單位費率下調至1.5%,個人費率下調至0.5%,調整后的失業保險費率從2013年4月1日開始執行。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財政局
湛江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