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省衛生廳 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切實解決早期下鄉知青社會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時間:2012-02-26 10:13:37 來源:湛江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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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地方稅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切實解決早期下鄉知青社保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6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財政局 湛江市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