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湛江市財政局關于湛江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19年機構改革后,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行政管理職能由市民政局劃轉至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為提高自然災害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能力,規范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提高物資使用效益,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理順管理機制、提升應急效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制定了《湛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湛江市財政局關于湛江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由7個章節組成,分別為總則、儲備購置、儲備保管、物資動用、經費保障、責任追究、附則,共三十條。
(一)總則。從宏觀層面明確了《辦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據、定義、遵循原則等。按照部門職能,明確了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市糧食儲備中心庫的職責分工。
(二)儲備購置。明確了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有年度購置和緊急購置兩種方式,并規定了儲備物資驗收入庫的責任主體和工作流程。
(三)儲備保管。重點對物資在庫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 明確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的儲備方式、倉庫要求、儲存要求、報廢處置、物資補充、信息化管理等內容。
(四)物資動用。明確了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調用的情形、調用原則、調用程序、物資前置、物資接收、物資回收等內容。
(五)經費保障。規定了市財政局應將救災物資采購、儲備、管理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明確了預算編制相關單位工作職責以及經費的核定原則。
(六)責任追究。重點對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中相關單位和個人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處分等內容進行規定。
(七)附則。對各縣(市、區)制度建設提出要求,并明確了《辦法》解釋單位和實施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