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高新技術產業培育計劃(2023—2025年)政策解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展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進一步引導及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加快建設創新引領、經濟質量效益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現代高新技術產業體系。我局組織制定《湛江市高新技術產業培育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培育計劃》),現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湛江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工作部署,全面實施《湛江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修訂《湛江市高新技術產業培育計劃(2017—2020年)》,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政策,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深入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促進創新創業要素集聚和產業現代化水平提升,我局組織起草了《培育計劃》。制定的主要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2021〕62號)《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湛府〔2021〕36號)《湛江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湛科〔2021〕129號)《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湛府〔2022〕6號)等政策文件。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培育計劃》共3個章節,主要內容包括主要目標、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其中重點工作,包括發展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高新區建設、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構建協同創新體系、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科技服務體系等七個部分,具體又分為推進產業質量變革、促進戰略性支柱和新興產業技術創新、主動承接產業轉移、實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計劃、推進特色農業發展壯大、支持高新區發展、引進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創造、構建協同創新體系、集聚國內外創新資源、壯大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科技孵化育成體系、發展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等十五點具體內容。
三、文件修改更新的內容
新《培育計劃》(新計劃)相對《湛江市高新技術產業培育計劃(2017—2020年)》(原計劃),修改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將原計劃四部分結構,優化為三部分結構,去掉指導思想部分,將新時期的指導思想融入到主要目標和建設內容里,結構更加簡潔、清晰。
(二)將原計劃第四點“加快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和第五點
“加強企業創新能力建設”,這兩部分都屬于企業創新板塊的內容,合并為現計劃第四點“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表達更清晰,內容進一步整合。
(三)將原計劃第六點“深入推動產學研合作”修改為現計劃“構建協同創新體系”,既涵蓋了產學研合作內容,又更加符合新時期集聚國內外創新資源的現實需要。
(四)將原計劃第九點“大力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第十點“加大獎勵扶持力度”,這些屬于這些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計劃和措施,不單獨設置,融入到高新技術產業、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人才隊伍等方面的建設內容之中。這樣,新計劃的內容邏輯關系更加清晰。
(五)根據新時期的建設目標和需要,更新和補充了新的指標要求和建設要求,去除原計劃已經實現的建設目標和內容。如去除了原計劃“2017年爭取湛江高新區獲批國家級高新區”的要求,增加了“加快推動湛江國家高新區爭先進位,促進高新區建設成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和創新驅動發展的示范區”的新要求。
(六)在人才隊伍建設部分,將原計劃僅關注“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要求,拓展為“國家級領軍人才、創新創業團隊、科技創新型高層次人才”等更為豐富的人才體系。
(七)績效指標,在論證其可行性基礎上,明顯進行了提升。如將原來“到2020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2件以上”,提高到“到2025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4.8件以上”,體現了湛江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的發展性和成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