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度交通運輸工程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的通知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現就2025年度交通運輸工程領域專業技術人才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委會及受理范圍和時間
(一)評委會名稱:湛江市工程系列交通運輸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受理范圍:本次職稱評審受理范圍為本市交通運輸領域道路與橋梁工程專業的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層級的資格評審材料和組織評審認定工作,道路與橋梁工程專業包括公路、橋梁、隧道、交通工程、交通節能環保等專業方向的科研、規劃、勘察(含測量)、設計、咨詢、造價、施工、管理、監理、質量監督、檢測、試驗、養護、安全等技術崗位。
(三)受理時間: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點:湛江市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湛江市公路事務中心黨群人事部),地址:湛江市赤坎區康順路38號公路大廈1402室,聯系電話:0759-3177155。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申報人學歷、資歷條件應根據申報級別、專業滿足下列相應文件規定的要求:(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14號);(2)《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
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按照省人社廳粵人社發〔2025〕40號文件規定為準。
(二)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參加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提交與申報專業相符的2025年度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三)能力、業績、學術條件
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14號)執行。業績成果、論文著作要與本人所申報的路橋專業相符或相關。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五)其他條件
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申報材料的時效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2025年度評審的有效材料。
三、有關政策
(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粵人社規〔2020〕33號文及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二)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相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我省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條件。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時,資歷自職業資格評價通過日期起算。
(三)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其職稱按評審權限重新或確認后,方可在我評委會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具體規定按《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執行。
(四)中央、省駐湛單位(企業)或在湛分支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評委會評審的,須經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外市專業技術人員需委托我評委會評審的,須經外市市級職稱管理部門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五)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六)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的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四、初次考核認定
各單位職稱認定按《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執行,用人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申請認定初次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進行考核評議。對于考核評議通過的人員,應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考核評議結果填入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初次考核認定需要提交以下資料:(1)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2)業績證明(包括論文及其他輔助證明材料);(3)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4)考核評議公示表;(5)社保憑證。
五、申報方式和要求
(一)申報方式
1.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在湛江市評審的需有委托評審手續),縣(市、區)注冊的非公有制組織和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報送屬地人社部門復核,湛江市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的程序申報。
2.職稱申報實行網上系統填報與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人須登陸“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進行網上填報,《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必須與系統所填內容保持一致。其他相關評審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統一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作的表格。
注:《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必須按順序用膠水粘貼,切勿用訂書釘裝訂。
(二)申報要求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職稱政策和相應資格條件,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按有關規定處理。申報人及各單位在提交申報材料時要認真對照《送評材料目錄單》和《2025年度湛江市交通運輸工程人才職稱評價申報材料填報指南》,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其中,包括提交承諾書(個人簽名和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非公有制組織營業執照、2025年度與個人工作經歷相符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等材料。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將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材料進行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要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中(初)級職稱初次考核認定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申報人所在單位核實通過后在報送材料上加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章,再按要求報送。加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門、主管單位復核。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報送的申報材料核實原件,并加蓋原件核對章。
(三)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1.不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
2.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職稱評價規定的質量、數量要求。
3.沒有使用規定表格,或填寫表格不符合規范要求,必填欄目空白或填報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或申報材料非電腦輸入打印。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
七、收費標準
評審和認定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的標準收取。申報評審和初次考核認定中級職稱的每人一次性收費450元,申報評審和初次考核認定初級職稱的每人一次性收費280元。評審費直接繳入市財政專項賬戶,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八、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評審結果經審核確認或備案通過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粵人社發〔2025〕40號
2.粵人社規〔2025〕14號
3.粵人社規〔2020〕33號
4.2025年度交通運輸工程人才職稱評價申報材料填報指南
5.湛江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交通運輸專業人才職稱申報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匯總表(評審/認定)
附件下載: 公文附件(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