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網約車道路運輸證管理的通知
時間:2024-11-19 16:13:33 來源:湛江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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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網約車公司、各網約車駕駛員:
為規范我市網約車行業,推進網約車行業穩定發展,現將網約車道路運輸證的存續條件明確如下:
根據交通運輸部出臺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因此,所有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都必須保證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請所有網約車公司認真排查,如有發現存在不具備上述功能的網約車,必須督促駕駛員盡快恢復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如有拒不整改的,應及時清退不合規的駕駛員及車輛。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