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市委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5年3月至6月,市委第三巡察組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5年10月,巡察組向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指出存在的38個問題和不足。局黨組高度重視,堅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第一時間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實行臺賬管理、動態更新、對賬銷號,確保反饋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見成效。截至2026年6月,自評整改完成問題37個(其中列入長期堅持整改問題3個),繼續推進整改問題1個。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凝聚整改合力。局黨組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對照巡察反饋意見逐項剖析根源、明確路徑。成立由局黨組書記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構建“黨組統攬、專班推進、科室落實”的三級責任體系。分管市領導堅持高位推動、靠前指揮,多次聽取整改工作匯報,親自協調黑臭水體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重點領域難點問題,推動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形成整改工作強大合力。
(二)壓實整改責任,確保見底見效。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先后召開黨組會、局務會及專題民主生活會,推動落實重大決策部署30余項。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季復盤”工作機制,對整改進度滯后事項及時督辦,對整改不力、敷衍應付的苗頭性問題堅決咬耳扯袖,嚴防“紙面整改”“虛假整改”。駐局紀檢監察組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構建“反饋-認領-督促-審核-問效”全鏈條監督機制,下沉一線開展實地核查,主動約談相關責任人員,以嚴的基調保障整改質效。
(三)深化標本兼治,推動成果轉化。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既抓具體問題整改,更著力補齊制度短板、堵塞監管漏洞。整改期間,新制定制度20項,完善制度7項,排查廉政風險點4個,制定防控措施15項,清退、補收款項4725213.89元。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強化工程招投標、資金使用、項目審批、保障房管理等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持續扎緊制度籠子,推動整改成果制度化、長效化。
二、聚焦重點領域,扎實推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
(一)對“政治建設不扎實,主責主業推進不力”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問題。一是縱深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應授盡授”原則,向首席代表授權審批事項增至82項,制定授權后辦事指南及審批流程,實現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審批用時從2024年的91個工作日壓縮至2025年的50個工作日,2026年進一步壓縮至36個工作日,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克服財政減收困難,推動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標準,工業倉儲類項目從95.6元/平方米壓減至32元/平方米,商住和公共服務類項目從128.8元/平方米壓減至88元/平方米,工業倉儲類項目收費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大幅減輕企業負擔,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二是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數據標準3.0升級改造。按輕重緩急原則申請列入2026年度市級財政預算,提前啟動平臺優化工作,協調系統運維公司開展數據標準手工整理對接上傳,探索央企助力為系統升級改造提供支持,為與住建部、省住建廳數據互聯互通奠定堅實基礎。三是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在本部門官網加強工改政策宣傳,形成宣傳工作合力,提高政策知曉度和惠及面。
2.關于“破解民生難題不力”問題。一是分類施策推進保交房攻堅。在原工作領導小組總體框架下成立若干專責工作小組,建立“一項目一策”動態管理臺賬,統籌解決收官工作中的焦點問題。加強政銀企對接,推動屬地政府、國企與多家銀行高效對接,依托上級政策積極申報專項債券,借助央企優質資源和雄厚建設實力加快項目推進,全市保交房交付率達到省定目標要求。二是按照“六個一”化解工作機制推動問題樓盤處置。即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工作專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工程量清單和交付計劃、一個信息統一發布機制、一個業主溝通群,集中力量化解市管項目,督促各縣(市)逐一制定計劃、逐項化解。出臺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設立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監管資金額度,防范出現新的風險項目。三是深化建筑市場行為整治。密切配合人社部門開展勞動管理領域涉穩問題專項治理,嚴格監督建設領域在建項目落實工資專戶管理、工資支付保障等基本制度,大力推動用工實名制平臺與工資支付監控預警系統全面互聯互通。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擴大排查范圍,累計開展全市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建筑市場行為專項檢查200余次,依法移交一批違規線索,為一批務工人員追回勞動報酬。四是完善物業管理制度體系。《湛江市物業管理條例》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組織專題培訓9場覆蓋約1000人次;加快制定物業信用管理辦法,提升各方法治意識與管理服務水平。推進“智慧物業”平臺建設,集成40余個業務模塊,引入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維修資金查詢、報事報修、電子投票等移動端功能。深入開展物業服務專項整治,完成全市物業小區全覆蓋檢查,整治問題800余個,推動公共收益規范管理,惠及居民30余萬戶。
3.關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混亂”問題。一是多渠道籌集房源。提請市政府召開專題工作推進會,嚴格按照住房保障領域民生工程任務分解要求,多渠道籌集房源。保障性租賃住房已籌建7000余套,超額完成規劃目標;公租房籌集任務全部完成。相關棚改項目完成地上主體工程驗收及竣工備案,完成室內裝修,陸續啟動分房工作,回遷安置核心任務基本完成。二是修訂出臺《湛江市市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結合人才住房供需形勢變化,優化申請、租住、退出等條款。政策修訂期間積壓的申請需求全部解決,建立“當月資格公示、次月分配入住”常態化機制,通過到期騰退、資格復核不合格騰退等方式暢通房源流轉,供需矛盾基本解決。三是強化資格審核及動態核查。對公租房、人才公寓承租資格開展全面復核,建立住建、人社、稅務、自然資源、民政等職能部門聯合核查機制,統計資格異常名單,限時自證、逾期騰退,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全部清退,年度復核情況書面報告紀檢監察機關。四是完成大部分危舊房租戶清退工作,對鑒定為D級的危房采取差異化措施,提供安置房源,聯合屬地街道和社區動員搬遷,剩余部分移交屬地政府活化利用,后續清退工作由該區負責。五是建立欠租租戶“一戶一檔”臺賬,按照欠租時間長短、住宅和非住宅等分類梳理,采取書面催繳、短信通知、電話催繳、上門催繳、律師函、民事訴訟和行政非訴執行等多種手段,非住宅類欠租已全部整改,住宅類欠租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六是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空置房源意向登記并開展搖號分配,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社區公告欄等渠道集中宣傳,擴大知曉度,鼓勵符合條件的群體主動申請。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推動歷史遺留安置房源盤活使用。七是安排專人分類整理檔案資料,已完成大量檔案歸檔工作,優化檔案管理流程,做好檔案分類。推進檔案室“九防”標準化建設;成立檔案整改小組,由所長任組長,檔案管理股室專人負責,對現存檔案資料進行梳理歸納,商請相關部門協同推進檔案室空間優化。
4.關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佳”問題。一是徹底轉變排水許可監管被動模式。將排水許可制度落實納入城區生活污水治理重點工作,構建主動摸排、督促辦理、嚴格監管的工作機制。主動對接衛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及水務集團共享信息,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核定全市排水戶6500余戶。按照“輕重緩急”集中發力,向需要先行推進核發排水許可的一般排水戶及工業企業重點排水戶發出整改通知,累計完成發放近3000份,嚴厲查處無證排水、違法違規排水行為,切實壓實排水戶主體責任。二是加快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完成相關路段排水管道亂接錯接及約1000個錯混接點位的整改工作,完成年豐豪庭舊暗渠的清淤工作。委托第三方技術團隊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咨詢服務,排查評估高風險污水管段,謀劃儲備治理項目,推進多個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可研報告與立項工作,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資金支持。三是完成《湛江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規劃(2024-2035)》專家評審,在修編階段從規劃層面指導中心城區后續污水管網建設,完成多個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可研報告編制并通過評審,以更科學地開展中心城區水系治理工作。依托雨水調蓄一期工程全面排查整改周邊排水,完成管網錯混接溯源排查,發現錯混接點全部整改施工。四是強化鎮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導。以典型鎮培育建設為抓手,多次實地調研督導相關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恢復正常運行工作。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一鎮一方案”,優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結合城鎮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管網空白區建設需求,穩步推進污水收集率提升。
5.關于“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滯后”問題。一是相關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處置場項目已取得《劃撥用地決定書》及施工許可并開工建設,目前正在開展三通一平、施工場地辦公區和生活區設置及臨水臨電報建安裝工作。二是督促相關縣區完成消納場整治。多次派工作組到現場督導,下發提醒函要求限時整改,安裝監控設備,實行24小時值班,清理場前道路兩旁建筑垃圾。指導重新規劃堆放與降高,通過平移堆體完成降高。引入專業公司對場內建筑垃圾進行分解回收利用,庫存量明顯下降,堆體高度降至安全范圍,暫停該場地受納功能,安全隱患有效消除。
6.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有待加強”問題。印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局領導、各科室(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局黨組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4次,主要領導召開意識形態工作研判會議,專題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建立意識形態工作通報制度,嚴格落實每季度通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已通報各季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制定民主生活會制度,明確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對照檢查。
(二)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廉政風險防控亟待加強”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主體責任壓得不實”問題。一是深化基層調研指導。起草基層工作督導調研計劃,建立主要領導牽頭、班子成員分片負責的責任機制,分批次對下屬單位進行全覆蓋調研。結合三定方案梳理直屬單位職責分工表,收集各直屬單位工作情況報告,按輕重緩急確定調研順序。個性化制定調研專題,結合巡察整改中發現的直屬單位存在的問題,會同對應機關科室舉一反三糾偏提效。建立問題解決反饋機制,對于不能立行立改的問題,明確整改責任人,定期跟蹤整改進度。豐富調研方式,除實地走訪外,組織召開座談會,設置匿名問卷調查環節,開展個別訪談,深入了解具體情況。二是健全內部審計機制。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及五年規劃,明確領導體制、機構設置、職責權限、審計程序、結果運用、責任追究等內容。成立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實行分級負責、協同聯動的工作模式,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科。從局內部調動法律、財務專業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內審工作,將內審工作專項經費列入本局每年度預算,制定印發2026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2.關于“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存在不足”問題。一是規范租賃程序管理。針對商鋪及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問題,逐一建立問題臺賬,實行分類處置。健全常態化巡查機制,推行“日常巡查+專項抽查”相結合的巡查模式,嚴厲打擊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行為。對未及時掛網公開競價招租的商鋪,聘請第三方進行市場價格評估,按規定掛網公開競價招租;對長期未簽訂合同的承租方,積極磋商完善合同簽訂事宜;對存在規避公開招標、違規低價出租、少計出租面積等情況的資產,按房產證證載面積完成租金評估,擬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流失租金。二是嚴格維修工程管理。經過律師事務所合法性審查,補充簽訂房屋修繕工程補充協議。安排專人梳理近三年修繕數量,向施工單位發出函件要求提供自檢資料,發出約談通知并形成約談記錄,督促施工單位完成自檢工作。調整充實工程技術人員,增強股室人員和現場技術力量。制定專項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分小組全面核查房屋修繕項目,核查結果全面反饋施工單位。三是整治建筑市場違規現象。強化相關雨水管網項目管理,按程序實施建設,取得先行開工批復。督導相關縣區對未批先建項目開展調查、線索移交、跟蹤查處,對仍在建設的項目責令停工。對涉嫌肢解發包、違法分包行為,及時移交線索查處,依規對違法公司和責任人處以罰款,切實維護城鄉建設管理秩序。
3.關于“執行財經紀律不嚴”問題。一是規范審批流程。按照基層單位經費支出審核程序有關規定,在下屬單位經費支出審批流程上,財務科負責人及分管財務領導已在1000元以上的原始憑證簽字審批,不再在另外審批表簽批,嚴格落實“先申請報批,后安排支出”原則。二是全面核對賬目。對相關年度開具的全部發票和全年銀行收入流水賬目進行全面核查和對比,深入剖析賬賬不符原因。針對先開具發票后收款、退款、跨年更新等特殊情況,制定“雙登記”“雙核賬”工作機制,建立退款賬本,由收款人與財務人員核對,確保賬賬相符。修訂現金管理規定,加快實現聚合碼收費,逐步減少現金收費,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醒租戶轉賬時做好備注,財務人員在記賬時做好備注工作。三是規范電費收繳。向相關宿舍小區全體業主發送通知,明確辦理電表分戶、用電繳費責任轉移事項,聯系供電部門完成電表分戶工作,目前分戶電表均由業主代表負責管理并收繳電費,舉一反三開展內部清查,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三)對“選人用人不規范,組織建設存在短板”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督促未按時換屆黨支部召開支部委員會議和黨員大會,深入剖析換屆晚的原因,對工作滯后進行深刻反思,組織全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和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印發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督促檢查工作制度,建立換屆提醒、督促檢查、考核問責等機制,將按期換屆納入黨建工作考核,督促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換屆選舉規定,確保應換盡換、按期換屆。做好換屆指導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報告起草和會議籌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書記和黨務骨干的換屆業務培訓。二是修訂黨組會議記錄規定,明確按要求給出席人簽字,按規定記錄缺席人員及缺席原因。制定“三會一課”記錄模板,要求基層黨組織統一格式,安排專人負責記錄,確保會議記錄要素完整準確。聯合市直機關工委舉辦市直機關黨務干部專題培訓班,重點解決“基層黨組織未按時換屆”“會議記錄不規范”等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制定進一步規范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通知,規范學習內容、會議記錄等事宜,機關黨委不定期抽查基層黨組織會議記錄本,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關于“選人用人及干部隊伍管理”問題。一是嚴格規范選拔任用程序。通過黨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形式,組織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深入學習,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對個別程序不規范的提拔事項予以糾正,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其作書面檢查。開展自查自糾,對上一輪巡察以來提拔干部的有關資料進行復核,杜絕再次出現此類問題。二是優化干部年齡結構。科學謀劃干部梯隊建設,合理采取“老中青”相結合模式,破除任職年齡簡單限制,樹立“有為才有位”的用人導向。對工作實績表現突出的干部,特別是主動作為、任勞任怨的“老黃牛”式干部,予以重點關注、考察使用。三是規范交流輪崗工作。結合自查情況,對長期未交流輪崗的干部及時進行調整,有計劃地推進關鍵崗位人員交流輪崗。四是從嚴管理因私出國(境)工作。組織各科室、直屬單位對全體干部職工的因私出國(境)證照持有及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完成證照收繳,實行單位統一管理。商請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供備案人員情況,及時查漏補缺。印發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制度,加強退休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嚴格履行報備程序。利用《人民日報》刊發信息稿組織線上學習,傳達學習市委組織部關于違規因私出國(境)典型案例的通報,通過身邊人、身邊事的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對個別違規出境問題,由駐局紀檢監察組依規依紀開展調查工作。
(四)對“落實上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農房抗震改造任務推進不力”問題。將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列入重點督導事項,通過定期調度、專題會議等靶向督導滯后地區。聯合派駐紀檢監察組,以紀委專項監督為契機,以巡察整改為抓手,繼續加大推進力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戶申請抗震改造,做好指導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50戶改造任務已全部開工,開工率100%,已竣工750戶,竣工率100%,按時高質量完成省下達任務。
2.關于“歷史遺留費用追繳滯后”問題。堅持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對政府投資項目,加強與財政部門、代建單位的溝通協調,加快推動費用核定、財政審定及資金撥付。對企業投資項目,積極與企業溝通,協調追討審圖費,對反復多次追討仍不繳交的,分批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繳,對已經人民法院審理判決企業繳交審圖費,但建設單位逾期未履行支付義務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持續跟進,主動與法院進行對接溝通,推動案件執行進度。截至目前,23個追繳項目已追回,剩余5個已進入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三、鞏固整改成效,推動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
巡察整改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下一步,局黨組將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續強化政治引領。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理論學習機制,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導全體干部職工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切實增強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持續壓實整改責任。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納入日常工作常態化管理,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確保所有反饋問題真改實改、全面整改。
(三)持續推動成果轉化。堅持把巡察整改與履行核心職能、深化改革創新、加強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將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轉化為推動住建領域高質量發展的思路舉措。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在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加強燃氣安全監管、提升城市品質等方面持續發力,切實把巡察整改成果體現在服務大局、提升效能、促進發展的具體行動上,為湛江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作出住建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759-3588063、3588008;電子郵箱:zjjrsjyk@126.com;郵寄信箱:湛江市赤坎區灣南路20號市住建局巡察整改辦公室;郵政編碼:524043。
中共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
2026年6月30日

